最近在看台湾历史上的行政区划
1920以后的很有系统 很快就懂了 但是在那之前的就觉得很乱的感觉
清治跟日治前期 堡里应该是行政区划的一种吧? 支厅或辨务署下辖的
然后堡里再辖街庄 这样理解对吗?
可是日治中期 1901年废县置厅
厅 - 支厅 - (区) - 街庄
似乎是这样子的阶级? 区好像是辅助的
但是 我查了其他资料 似乎这时候堡里还在
堡里的范围满大的 一个支厅顶多辖三四个堡里 比区大很多
那这样堡里这时的身分是? 还是行政区划吗? 如果是 那这样又有区 好乱@@
还是变成只是地名作用?
再来是1909年
区似乎变成实际上的行政区划? 可是这时候堡里好像还在
那到底堡里这时候又是干么的?
到了1920以后
堡里是不是就没再用了?
还是说 堡里或是区这些 不是行政区划 只是一些地区画分 例如警察管辖之类的划分?
就像后来州辖市有区但又有大字一样?
因为只是兴趣上的看看 没法深入了解 所以搞得一团乱
有没有人能帮忙解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