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若职业驾照暂时没用到

楼主: Baghdad (真的好想念)   2016-07-05 23:10:35
最近有些空档 想去考普通小型车的职业驾照
想先把职业驾照预备 等以后想开出租车时 就可以用上
可是考了也不会马上使用到 也不会马上开出租车
查询了一下 发现如果没有真的使用职业驾照的话
多了这张驾照在手好像没特别好处 还得三年就审验一次
有人是考了职业驾照后都没用到 没马上开出租车 然后三年审验变得很麻烦的吗?
是否如果短期内没用到就先不要考? 因为也没特别的优点?
还是考了可以先保留职业驾照 然后维持使用普通驾照
等以后要使用职业驾照再拿出来用?
作者: lucifer666 (这个人有钉宫病)   2016-07-05 23:19:00
没有要做驾驶类的职业就不要自找麻烦了
作者: s8700281   2016-07-05 23:32:00
等有需要在去考吧…
作者: wrbtfaoxx (苍月紫)   2016-07-05 23:52:00
我倒觉得,留个后路的话,可以先考起来放,三年查验一次也还好,谁知道会不会有什么重大事件,让考照变难,比如说以前机车考照没有那么多的项目,现在越来遣麻烦,现在考职业驾照还算简单,有能力就先考起来放吧
作者: dinotw (赖同ID)   2016-07-06 00:28:00
可以考到后先领取,过一段时间先换回普通驾照,等要用到再去换回职业驾照
作者: Dopin (ats.twbbs.org)   2016-07-06 07:16:00
老实讲就只是体检还好啦 嫌烦就换回普通驾照 :)
楼主: Baghdad (真的好想念)   2016-07-06 10:54:00
因为又有看到使用职业驾照责任较重的传言 担心有额外缺点
作者: poolt95 (随缘)   2016-07-06 11:14:00
B大你多想了 那是指在工作中 你没在工作中 不会加重白色车牌 普通驾照 绿色车牌 职业驾照 红色车牌 营登记证
作者: XiaoBaoLa ( (●)_(●))   2016-07-06 14:25:00
真心建议用不到别考,万一开自用车不幸发生事故,会吃亏
作者: poolt95 (随缘)   2016-07-06 16:05:00
楼上X大 没这回事 那要因为你在因工作开车 遇到车祸才吃亏 开自用车都一样
作者: hoganker (Hogan)   2016-07-06 17:48:00
你要有在营业中职业驾照才比较惨, 开自己的自用车都无所谓
作者: domago ( )   2016-07-06 20:08:00
例如用普小客驾照开车送货照样算业务过失 重点不是驾照而是反复执行业务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16-07-06 20:55:00
首先要做个定义 所谓的"业务过失"中的"业务" 如何定义??个人认为是跟从事职业有关的才叫做"业务"像是拿职小客驾照开自家车 非在职业状态所以非属"业务"但拿职小客驾照开小黄 就是当然的"业务"状态
作者: poolt95 (随缘)   2016-07-06 21:19:00
只要不酒驾..有保险 我还真的没看过车祸被抓去关的楼上h大正解
作者: domago ( )   2016-07-06 22:47:00
其实小黄司机拿职小客开自家白牌车肇事致伤也算喔因小黄司机以驾驶为业 熟练自比一般驾驶更应注意 不以车种为限业务之意义:刑法上所谓业务,依我国实务见解,最高法院89年台上字第8075号判例意旨,系指个人基于其社会地位继续反复所执行之事务
作者: axian729 (虾勾)   2016-07-06 23:36:00
拿职业驾照有驾驶行为而肇事,应该都有业务过失责任!其实不想先行营业就先找合作社靠吧!每月500元当养个人牌照,我觉得还ok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16-07-06 23:58:00
所以简单来说 考到职小客驾照后 若没真以开小黄为业就还是先换回普通驾照 符合实情也省些麻烦....但个人还是认为 驾照只是个资格证明 是否从业仍以行为为准不然来类比一下 拿到中餐执照的家庭主妇在家里做菜却因料理不慎导致家人拉肚子到挂急诊 这也算业务过失吗??
作者: domago ( )   2016-07-07 00:14:00
其实驾照只是交通部的行政规定 刑法看的是你有没有每天做同一件事来认定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16-07-07 00:17:00
那有职业驾照的上班族天天开自家车通勤 这也算吗??
作者: domago ( )   2016-07-07 00:19:00
如果开车是你的工作就算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16-07-07 00:20:00
就上班一趟下班一趟这样而已呢??
作者: domago ( )   2016-07-07 00:23:00
社会地位=小黄驾驶 反复执行事物=每天开车载客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16-07-07 00:24:00
所以还是以行为为准嘛....
作者: domago ( )   2016-07-07 00:25:00
如果你开车载老板上班 下班载回家 载老板就是你的工作 就算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16-07-07 00:26:00
那载家人上班上学呢??
作者: domago ( )   2016-07-07 00:28:00
如果你是小黄司机 开车是你的工作 载家人上班上课也算反复执行的事物是开车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16-07-07 00:30:00
但如有职业驾照但不以开车为业 也算吗??
作者: domago ( )   2016-07-07 00:33:00
职业驾照只是行政规定 不影响刑罚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16-07-07 00:34:00
但是否为从业状态就关乎是否为业务中之判定了吧
作者: axian729 (虾勾)   2016-07-07 00:34:00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16-07-07 00:45:00
http://mywoojda.appspot.com/j5s/j5s?id=105援引之75年台上字第1685号裁判书裁判书本身没问题 但援引此裁判书所做的这样判决就有断章取义过度解释的问题了
作者: domago ( )   2016-07-07 00:50:00
业务之意义:刑法上所谓业务,依我国实务见解,最高法院89年台上字第8075号判例意旨,系指个人基于其社会地位继续反复所执行之事务,包括主要业务及其附随之准备工作及辅助事务在内,此项附随之事务,并非漫无限制,必须与主要业务有直接、密切之关系者,始可包含在业务观念中,而认其属业务之范围因为你必须开车才能卖录影带 所以开车是你的附随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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