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强心丸:同志不是病,无知才要命
2014-05-06
http://blog.xuite.net/wagner_wang/wretch/212796114
■王晧安
“同志不是病,无知才要命!”好性会与助人工作者聚会2014年参与同志游行,喊出
这个口号,提醒同志早就不是疾病,但仍见许多助人专业工作者视同志为异常而不自知,
引用问题化、病理化同志的观点而不自知。
助人工作者需要有辨识对同志“助人专业知识偏见”的能力,最简易的辨识方法,就
是将所有“同性恋”的叙述,将“同”字代换为“异”、“双”,看看相同的叙述是否仍
能言之有理。另外,也要特别留意,在20世纪的同性恋研究,大多在取样上带有性别刻板
与同性恋偏见,例如女同性恋等于阳刚的、想变性为男性的女性,男同性恋则为阴柔的、
压抑的、想变性为女性的男性,在抽样时混淆性别认同与情欲认同的概念,且抽样来于多
出于精神科临床病人,而不是来自一般大众。
《咨商与辅导》月刊第340期于2014年4月出版,该刊物试图关注“同性恋”咨商议题
,却不断讨论带有偏见“同性恋的定义”,另一方面又一副表达对同志的理解与友善,前
后读来让人感到困惑与矛盾。
首先在定义的讨论上,主编一文引述“同性恋对异性关系多少有厌恶感、对异性恐惧
、成人责任的恐惧”,视同性恋为争议、性障碍,并判断同性恋是当事人的“核心问题”
或是“征候”。但我们不会将“异性恋”视为争议、性障碍,把“异性恋”视为问题或征
候,难不成异性恋对同性关系感到厌恶、恐惧?也对成人责任的恐惧?
该期文章内多次提及1973年美国精神医学会不再视同性恋为性偏差,却以更大地篇幅
回顾之前视同性恋为疾病的历史,好像不断地提醒“同性恋是疾病”这件事不能忘。我们
既了解“同性恋是疾病”已成为历史,但究竟带来什么样的教训?在2014年的今天,不断
复习1973年以前如何病理化同性恋,目的为何?难不成要带我们回到1973年以前的观点,
再次病理化地看待同性恋?
在同性恋定义上,强调“生理”、“心理”、“社交”等同性欲望的满足,甚至要满
几岁才是同性恋、要有几次以上的性高潮才是同性恋、对同性有不可抑制的欲望。但我们
不妨回头想想,我们也认为异性恋需要同时在“生理”、“心理”、“社交”等欲望上以
异性为对象获得满足吗?对异性有不可抑制的欲望?那一生可能都没有体验到性高潮的人
是什么恋?在几岁以前每个人都是没有情欲认同的,是这样子吗?是否许多同性恋定义过
于“严苛”?努力要排除一个人是同性恋的可能?这些定义用在同性恋者身上是非常荒谬
的。
探讨“同性恋”形成过程,无论是从生理、心理或家庭环境等社会成因来看,本身就
是一种带有偏见的观点,那我们何不研究“异性恋”形成过程?然后解释异性恋是生理、
心理或社会因素交互作用的复杂产物?知道这个复杂的形成过程对咨商同志、了解同志处
境又有何帮助?何别说这些研究本身诠释、应用上的偏见。同性恋何需“评估”与“鉴定
”?
文章中,一方面呼吁辅导人员重视对同性恋面对的社会眼光,需要给予支持与协助,
另一方面却严苛地、病态地看待同性恋。这些作者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已成为造成同志困
扰、徒增迷思与误解的帮凶!一手宰杀同性恋,另一手又为说要为弱势发声,研究者应自
觉研究本身分裂的意识。将同志问题化、无视相关研究的偏见而加以使用,是要怎么正确
的同理与接纳?
(Bravo!台湾青少年性别文教会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