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性别变更好严苛 民间盼松绑

楼主: Zoe0727 (Zoe)   2012-09-22 01:04:43
【记者史倩玲台北报导】在台湾,如果要进行性别变更,规范相当严格,不但需要年满20
岁、得到两位精神科医师评估,还要经过父母同意并摘除性器官。青少年性别文教会秘书
长王振围表示,相关规定造成许多跨性别人士的困扰,应放宽变性条件。
未成年要变性 只能苦等
青少年性别文教会的诉求包括:放宽性别变更条件、降低性别变更年龄限制以及增设“男
”、“女”之外的性别选项,增进社会对跨性别、阴阳人的认识,促进更弹性、更多元、
更友善的性别友善社会。王振围指出,目前的性别变更条件相当严苛,不符合跨性别者的
实际需求。
根据目前的规定,变性者需要年满20岁,得到两位精神科医师评估,同时要经过父母同意
,并摘除性器官。但王振围认为,许多跨性别者在青少年或是童年时代就已经确定自己的
性别认同取向,却要等到20岁才有可能变性,等于要跨性别者必须多年生活在自己并不认
同的性别身分之下。即使年满20岁,还需要父母同意才能进行性器官摘除手术,如果父母
不同意,依据法令,没有摘除性器官就无法进行性别变更,如此更增添跨性别者的痛苦。
现行规定未顾及多元性族群
另一方面,跨性别者相当多元。王振围表示,许多跨性别者不见得想要摘除性器官或进行
重建,部分跨性别者仅想扮装,摘除性器官才能变性的法令明显不符合跨性别族群多元的
需求。
王振围指出,重重的变性限制造成跨性别者许多生活上的困扰。许多跨性者以某种性别生
活,但如果周遭的人士发现跨性者的身分证上是另一种性别,往往觉得被欺骗,严重影响
跨性别者的人际关系。
国外作法可供借镜
王振围表示,跨性别者的公民权以及人权时常因为身分证上的性别而遭受剥夺或歧视。在
总统大选时,就曾有一位跨性者投票时遭到选务人员阻拦,并被要求脱衣验明正身,最后
这位跨性别者只能放弃投票。青少年性别文教会曾发文五都提出“性别变更条件放宽”案
,而目前只有台北市有正面回应,表示可在身分证上加注“跨”字。
王振围举例,美国纽约不需任何限制,一个人一生可以更改一次性别;以欧洲的情况而言
,不论跨性者的年纪有多小,只要父母同意,也可以更改性别。王振围表示,以我国的法
令而言,人民有自行更改姓名的自由,也应该有自选择性别的权力。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2098
楼主: Zoe0727 (Zoe)   2012-09-22 01:05:00
谢谢振围替我们跨性别者发言!
作者: wallacew (围围安与性别大补帖)   2012-09-22 01:47:00
我只是在我有限的能力与时间,尝试做点什么而已需要大家一起接棒、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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