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kecolatw (cola)》之铭言:
: 转自林月琴委员办公室:
: 1.公路局已于113年4月办理座谈会对外说明
: 各与会单位一致同意配合后续开放大型重型机车通行等相关事宜。
: 2.因本案路段末端衔接国道路段,现行无法供250cc以上大型重型机车通行
: 故经与会讨论后,拟朝变更为省道快速公路之方向办理
: 并由交通部于113年10月陈报行政院。
: 3.惟因行政院函复尚有相关疑虑
: 故交通部责成公路局邀集高速公路局等单位再行会议研商
: 公路局经召开会议后,已于114年3月7日将可行方案陈报交通部。
: 4.交通部于114年3月26日已召开内部研商会议
: 请高公局及公路局就高快速公路匝环道拟订划分原则
: 并加速朝试办方向推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