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报
2.记者署名:记者周湘芸/台北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红蓝爆闪灯无统一规格、规范 交部吁地方政府不再设置
4.完整新闻内文:为减少危险道路事故,地方政府陆续设置“夜间爆闪警示灯”,但有民众
认为红蓝爆闪灯影响视线,更可能诱发癫痫或急性光过敏症发作,去年更发动连署禁用。交
通部今表示,由于各县市红蓝爆闪灯光度、闪烁频率、设置高度等未有统一规格及设置规范
,为免产生争议,建请县市政府不宜再增设红蓝爆闪灯。
交通部表示,设置红蓝爆闪灯主要是在易肇事地点改善期间的交通事故防制空窗期、提高防
制即时性,与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中,红色与黄色闪光灯号警示方式概念相同,
但现行红蓝爆闪灯未有设置规范且规格不一,为免产生争议,建请县市政府不宜再增设红蓝
爆闪灯,并优先就已设置红蓝爆闪灯易肇事地点研拟改善计画,改善完成后予以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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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心得及附注:终于要把爆闪灯拔掉了,每次晚上路过爆闪灯,都感觉眼睛快瞎了,这种东
西真的很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