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sh770924 (东京舔狗)》之铭言:
: 最近搜寻到对岸的文章,有关精神疾病等使用交通工具的限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
: 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痺、精神病、痴呆以及影
: 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如果车主是在申请驾照后患病的,《规定》第七十七条也有明确规定:
: 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痺、精神病、痴呆以及影
: 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 。
: 突然觉得对岸虽然为独裁国家,但还是有些地方值得我们借镜
: 台湾不时听到癫痫患者,骑车驾车时病情发作,造成用路人伤亡等车祸
: 更有精神疾病患者,开车骑车寻找作案目标,锁定目标后就撞人或是下车持凶器砍杀人
: 我个人认为,会造成无法操控车辆的疾病患者,在没有痊愈之前,没有资格取得驾照或驾
: 驶交通工具
: 而精神疾病、路怒症等等如果已经考取驾照,若经医生证明有此种疾病,也应该定期回收
: 驾照才对
: 不知各位觉得如何呢?
: 更新:
: 因为elynn889网友到顶置留言板检举我
: 故我这边问的清楚一点
: 请问各位除了上面的讨论外
: 你们觉得精神疾病以及相关疾病患者
: 适合骑乘摩托车或大型重型机车吗?
: 我先说:我个人不是很赞同
: 因为摩托车需要非常大的肢体协调及专注力,如果常常分心或是无法准确控制手脚,将会
: 造成其他用路人伤亡,不可不慎,我认为不能好好驾驶的人,就去当乘客就好,不要为了
: 一己之私,造成更多不幸。
: 但若经医疗用药后已经稳定控制或完全复原,当然可以合法使用,这方面就要由专业医师
: 认定为主。
真心认为这个问题很好。
一堆三宝吃的药,不一定跟精神病有关
但是会减缓反应,或者是减少握力
(无碍日常生活,但是对于操驾机械的确有影响)
光是感冒药想睡对于大车驾驶就是致命的影响
更不用讲突发的心血管疾病
(就是那些职业四轮多轮)
很多看起来神智正常精神清楚的人
都在吃安眠药 肌肉松弛剂
感冒药如果没有特别讲的话
诊所开出都是比较早期的抗组织胺
希望这个议有人继续接力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