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ki (いまがその时だ)》之铭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bkS-XoYGJc
: 刚看到车友转这篇, 这位 Youtuber 写信去问高公局重机上高速公路的相关问题
: 并且问到重机收费系统, 得到的回复是
: 大型重机收费技术部分,因应国道电子收费系统(ETC)契约即将届期,
: 本局已委请专业顾问研议收费技术相关细节,并已纳入未来ETC契约规划执行。
: 看起来有点希望?
刚好看到后续,这次主要谈八卦山隧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SKGJk5NxnU
1. 高工局回复台74雾峰交流道和台76八卦山隧道是公路总局权限
只要公路总局没意见就可以开放通行。
但是大家都知道还有草屯端的问题,所以这位 Youtuber 接下来的目标
是改追公路总局。会不会又变成 loop 就等著看后续。
有人愿意花时间精力帮大家谋福利我都是抱持着感谢的心情的。
2. 高工局 99 年时就其实就曾经要求远通进行 ETC 重机收费的测试(当然是凹免费的)
后来还因为远通要求额外测试费用而打过官司。
所以后来立院决议“禁止横向国道收费及不能取消20公里免费”这件事
也可能是不能上国道的原因之一。因为没钱可以建制相关系统,凹远通的官司也打输。
判决书
缩 址: https://tinyurl.com/4zacdzcb
原始连结: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HV%2c106%2c%e4%b8%8a%e6%98%93%2c1068%2c20180627%2c1
远通:
上诉人(高工局)自99年11月16日起,陆续指示伊就非契约义务范围内之
大型重机评估收费可行性并要求验证
高工局: (看看高工局这边引用的法条多顺畅啊,我都以为重机已经可以上国道了 :-P)
93年7 月21日依公路法授权订定之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第5 条
规定已将大型重机纳入征收通行费之车种;
95年6 月28日修正之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第2 条第2 项,
亦规定未与高速公路相交连接之快速公路得经主管机关核定开放行驶大型重机;
96年1 月29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92条修正规定大型重机可行驶之路权
等同小型汽车
被上诉人参与第二次甄审及于 96年8 月22日与伊签订系争契约,自应考量上开
法令修正之客观情事,而可预见大型重机为国道收费车种,并非签约时无法预见
之法令或政策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