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78965 (囧龙)》之铭言:
: 其实这东西一直都很简单,但台湾把他复杂化了。
: 然后根据这些错综复杂的规定,培养出一堆观念扭曲的群众,
: 最后就是你看到的,吵成一团。
: 既然是在讨论路权,那么我们在讨论的就是“用路制度”
: 路权是什么?行驶于道路上的权利。
: 那么不管是两轮四轮多轮,能否行驶于特定道路上面,我们(应该)关注的因素是?
: 既然是以“车种”来做区分,那么我们关心的就是“车种”的“特性”,
: 所以原PO讲的的重点:人的因素要排除。
: 所以市面上(?)常见的观感论啦、违规论啦,都应该排除在外不应该混在一起谈。
: 因为违规所影响的,应该是另一个问题,
: 若要解决违规(及其所带来的乱象),
: 应该从
: 1.事前:驾驶人教育-乃至驾驶执照发放的源头管控
: 2.事中:违规发生时应该如何取缔
: 3.事后:违规应给予何种罚则
: 等面向去讨论,当然要开始采取“不得上路”的罚则,若有立法也是可以讨论采取,
: 但那都是“个案”“事后”的问题,而不是“路权”层面所应关注的问题。
: *我们曾几何时因为某车种的违规/肇事率高而剥夺路权?*
: *有的话,大型车辆现在路上应该看不到半台了。*
: 所有的制度,特别是有所限制的制度,都必须紧扣著“目的-手段”的关连,
: 套用在法律用语就是“比例原则”的检验。
: 回到用路制度,特别是旨揭“白牌行驶高架道路”,我们应该讨论的是什么?
: “特定道路限制特定车种之目的为何?”
: “限制特定车种行驶之手段是否有效达成该等目的?”
: “该等手段与目的之间,是否侵害人民权利过大而显失比例?”
: 所以,白牌不能行驶高架道路(快速/高速同理)的原因是?
: (这里排除慢车等非动力交通工具,所以不用无限上纲说娃娃车了,
: 想知道理由的话,请见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特别是慢车章节相关规定)
: 白牌爱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