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对于违规文章推文以及板友互动

楼主: jschenlemn (sinra)   2013-07-28 12:22:28
※ 引述《endlesschaos (土狼)》之铭言:
: 想请问一下
: 上篇的判决当中提到
: “已删除的文章中违规推文不判”
: 以及“已经裁定判决的文章中推文不判”
: 这两个概念
: 然而
: 这样是否可以让人看到违规文章
: 检举之后就在底下推文肆意违规或推些不恰当的字句
: 然后仗着先检举先判决的准则不受板规限制?
: 因为过去的判决当中
: 倘若一文中有多处违规
: 理论上都是每个违规都有各自的判定与惩罚
: 且原文违规并不会影响推文的自由
: 因此这两个违规事项基本上是不互相干涉的
: 用已经判决的说法来说明其他违规不受理
: 个人觉得有讨论的空间
关于详细的意见还需要与其他板主讨论
以下仅只表达我的处理模式与看法。(毕竟这几个判决都是我负责的)
首先关于“已经裁定判决的文章中推文不判”
并非裁定后不判,而是判定违规后与其相关之申诉案板主会视情况不予受理
因为就板规而言,所保障者为合乎规定之吐槽文
违规文章自然不在板规之保护范围内。相反的,还会有若干的处置。
但这是不是代表大家对违规文章就可以口无遮拦? 当然不是
就算有违规,板友发言也不能违背基本善良风俗或是中华民国法律的规定
我认为除非是严重挑衅、性别骚扰歧视、有违法之虞、破坏善良风俗等言论
不然也没有处理的必要与理由。
所以才说“视情况”板主会处理。
所以板友若认为文章违规
除了适当的质疑文章合理性外,正确的处置是提出检举。
而不是在文章底下恣意批评。
不然也只是把自己送上违规的边缘,板主也有可能进行处理。
: 此外
: 即使是已判决的文章
: 依然可以当作违规行为的事证
: 仅仅是由板主备份或是板友备份的差别而已
: 难道我备份了两年前违规的公告或判决文章进行检举
: 板主就不需要受理吗?
: 因此对于判决公告文章的使用性
: 希望板主可以给予明确且合理的释义
这段我不太理解你的意思。
你要提的是“判例的板规效力”
还“是板友自行备份违规文章后提出检举之正当性”
: 另外
: 对于非特定对象的贬抑人身攻击
: 类似“你就别废话,快去检举”这种
: 板规是否需要增添相关条款以防止恶性讨论的产生?
: 不然像这次的风波
: 就是因为有人仗着自己“觉得”没违规
: 所以就对板友报以不甚良好的态度
: 造成好心提醒的板友心生不悦(对方也不是想检举只是提出疑问)
: 倘若没有相关规定
: 势必有部份板友会将吐嘈作品的态度移转到其他板友身上
: 造成讨论上的不愉快
板规或是法律只是最低层次的规范
像这类关乎个人人品的问题,不是板规定下去就可以解决的。
甚至还有过度箝制言论自由的疑虑。
但若有可能形成一股板风,版主会视情况宣导一下。
: 此外
: 经常会在违规公告下面看到类似
: “不爽就不要来漫吐板啊!”、“这人才搞不清楚状况吧”
: 这种嘻笑谩骂违规者的推文
: 就我所知违规者应该只是违反板规
: 并没有遭受这些恶性用词的必要
: 所以是否需要订定相关规定以杜绝这种现象的产生
: 谢谢板主
现行相关规定在板规4跟5-1。
若当事人言论不妥可以提出检举。
当然板规往后还会再进行修订
对于文章用语与对特定人、特定群体攻击规范做比较明确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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