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关于漫吐版认定大绝招的问题

楼主: s86409   2012-12-11 17:01:18
因为自己被水桶了所以花了点时间看以前的判例
看起来漫吐版版主倾向直接解释句子的字义
在本版之前的某一篇中有看到这样做的理由是
"避免版主的自由心证"
但有自由心证的空间就真的不好吗?
我认为这就是版主很大的功用之一
像是现代法律制度中的法官
文句的解读本来就很复杂 在网络上更是困难
交给版主裁量权我觉得并无不妥
反倒是害怕模糊空间或解读不易而一律采用字义解读才是因噎废食
而且这样做一样会有争议
像是我的例子或是之前版友的例子
此外这种争议比起采用"版主主观认定"的争议我认为会更为偏差
因为排除了人性 也就是排除一般语用的习惯
明明大部分人可以理解的文意 却因为只看字义被曲解成违规了
被水桶者会觉得莫名其妙
但若是采用"版主主观认定"制度的话
在版主的标准符合大部人可接受的前提下 (不符合可以换版主)
即使是有争议 也是无明显偏差的争议
也就是说该文意仍有不少部分的人认为它违规
并不是明显的误判
当然以上的建议会让版主比较辛苦
但却可能营造出更好的讨论空间
想要追求进步本来就要付出更多
如果不考虑以上建议 依然按照现行标准的话
我也建议请在板规上强调有此现象
也就是提醒版友 漫吐版的违规认定标准倾向解读字义
请在有可能违规的表达处避免不直观的用法 (ex 大绝招)
而不是板友被水桶了 才在水桶文下说明本版有此倾向
作者: eva05s (◎)   2012-02-11 17:05:00
看了你一长串我只想说这么一句“为什么当初不把话说完整一点呢?”
楼主: s86409   2012-02-11 17:10:00
想要版友这样做 为什么当初不写在板规里呢?一般人讲话不会省略任何东西吗?而且吐槽好玩的事就在于形式很多变一定要说得完整是不是太无趣了点? 也太僵硬了点?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2-02-20 11:16:00
如果漫吐不是上级的眼中钉当然可以自由心证......判决被限缩到只能文义解释板规亦非肇因于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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