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检举 LoL 板主 lunar 未依小组长判决执行之一系列渎职行为
二、诉求:
1.小组长予以lunar板主警告。
2.lunar板主对本人于前案(本板#1bxI1cVH)受误桶之时间补偿。
三、事由:
1.在本人前申诉案判决(本板#1bxI1cVH)公布后,
(该判决为:lunar板主应"撤除本案B2及其连带E1项目水桶处分,并恢复该文章。")
至今已逾七日,lunar板主尚未公告改判,亦未协助回复原文章。
依本群组规章:
3-1 版主的权利与义务
2. 组规等公告事项,公告后七天即视为所有版主均应知悉
(ComGame-Plan z-1-3)
且视本案之性质,为改判及解除水桶,显然板主应该知悉后立即/尽速执行,
但截至本文发文前,已逾七日,尚未执行。
且lunar板主在判决公布后,已多次在LoL板执行板务,包含一篇水桶公告,
但仍未执行小组长之命令,我认为已构成渎职,祈望小组长处置。
2.本人于LoL板之水桶,实际已于数日前被解除。(但由于板主并未公告,
我无法知道实际的解除时间,只能推测约是在13日或之前。)
且观lunar板主先前之水桶公告,并未提及本人之改判,似乎并不打算公告。
依本站之使用者条款:
第十一条(违规行为之认定及处置)
经认定为违规行为者,认定权者得予以适当之处分,该处分须附理由且经公告方生效力。
各项违规行为之处分种类及范围,由本站另行规定之。于未规定前,暂由各认定权者裁
量。
对于检举之内容认定不构成违法者,由认定权人公开回复并说明其理由。
(《SYSOP》z-23-7)
lunar板主不公告/未及时公告改判之行为,都存在显然的违规,小组长应予以警告。
另举类似案件之判例供小组长参考 #1SyuWrRW (Sub_Strategy)
5.K板主之改判或因读了申诉文之情绪所致,本组不加臆断,
但改判后公告周知为正常程序,K板主直至j君上诉组务后方进行补正,
明显有程序性过失,予以口头警告乙次;[7]
3.观前次申诉案,lunar板主在我私信沟通、及受小组长传唤后,皆在约七日后方回复,
已显现了相当漠视的态度,甚至可被解读为恶意拖延,但仍可解释为事务繁忙,
无明显之失当;但本次在小组长判决公布后,其依然故我,不确实执行小组长之命令,
似乎想就此敷衍此事、粉饰太平,亦有明确违规之情事。
此行为不但为对组务之藐视,我认为亦是板主-利用权力不对等-对本人所施行的滥权,
对本人权益的再次侵害。
本组之规章,虽未明确规范板主改判对当事人之赔偿机制,原则上亦不追究。
但本次lunar板主对本人多次刁难,在小组公告推翻其判决后,依然故恶不悛。
本人认为本组对于一般使用者申诉,有诸多限制,使得多数申诉者甚至无法被受理,
然对于板主之严重误判及滥权违规,却几无相应之规范,不符合公平之原则。
因此,本人认为lunar板主应对本人实际被水桶的约50余日做出相应之赔偿。
我提出以下三种方案(任择一)作为补偿:
1.lunar板主在LoL板公告标题及内文对本人道歉。
2.小组长予以lunar板主书面或口头警告一支。(在上述检举处置之外)
3.请板主公告记录下我实际被水桶之日数,若我未来被水桶则该天数可作为抵用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