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Braum5566 信箱]
作者: Braum5566 (Braum5566)
标题: Re: [检举] 合并处理
时间: Sun Jun 21 19:53:12 2015
※ 引述《VVVV5555 (东兴乌鸦-耀扬哥)》之铭言:
: ※ 引述《Braum5566 (Braum5566)》之铭言:
: : [发钱] 分享P币给板友。若低于1000P(税后),将以B1板规惩罚。
: : 这版规写假的?????????????
: : 阿然后我哪里B1你啥时要解释?
: ◎ B项板规,水桶二十天。此项板规[具文章事后自删追究之责]。
: B1【不适发表之内容】
: 无建设性意义、可观性,或是撰文之态度有其争议,以及任何不适出现于本板之内容。
: 未达30字 或 分类错误 同B1处理
: 注:毫无建设意义之推嘘文为当事人告诉乃论。
: 不适出现
哪里不适出现?
讲清楚一点? 帮自己喜欢的队伍加油不适合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