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LOL版主判决不当

楼主: sitos (麥子)   2015-06-09 00:23:04
※ 引述《a00199bcd (落叶~小枫~*)》之铭言:
: 申诉人:A00199BCD
: 被申诉人即LOL版主:NeVerEnouGh
: 为LOL版主错误判决,依法提申诉事
: 申诉声明
: 一、准予撤销LOL版主判决劣退部分与水桶40天部分。
: 事实及理由
: 四、又按英雄联盟版版规规定:“B1【不适发表之内容】无
:   建设性意义、可观性,或是撰文之态度有其争议,以及
:   任何不适出现于本板之内容。注:毫无建设意义之推嘘
:   文为当事人告诉乃论。”,退万步言,即便该文应以板
:   规予以处罚,应为上开B1条款,允为适洽,而非以D1为
: 之。
板主向我说明,受处分的原文同时符合板规 B1 与板规 D1 处分的要件。
我的理解是,该文主要讨论的标的是长时间进行同一款游戏所造成的边际效应递减,
此一现象可广泛用于解释长时间进行各种游戏的疲乏感,与 LoL 的游戏特性关联不大。
在受处分原文当中亦没有对此一边际效应递减现象与 LoL 的游戏内容进行关联,
因此该文不足以被视为与 LoL 板相关之文章,因而符合板规 D1 之处分条件。
但在对比此一申诉案之受处分原文 #1L9dd-n- (Sub_Strategy) ,
以及先前 cchou5566 板友所提之申诉案的受处分原文 #1K_I6EAh (Sub_Strategy) 。
我没有发现前者应受比后者更重处分的差异,故为维持相似案件判决的一致性,
本案之处分由板规 D1 改为板规 B1 。未来若板主欲调整板规 B1 与 D1 的分界标准,
请于 LoL 板上公告说明板规执法之标准,在公告后即依新公告的标准进行处分。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6-09 16:25:00
感恩小组长明鉴,所以版主应该消除我劣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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