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对LOL板板主群判决与选举有异议

楼主: sitos (麥子)   2015-05-22 23:37:30
※ 引述《towe77 (安)》之铭言:
: 因此本人至 组务板提出申诉
这个申诉案的证据完整程度有些问题。但要补足应该并不困难,
所以我先回应我对于以下四点申诉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地方。
若确实需要改变现状,我会再进一步标注需要补足程序的地方。
: 请 小组长明裁以下四点申诉
: 1. 本次LOL板板主选举人参选资格
: VVVV5555 是否达到永桶程度,却因为LOL板主渎职而参选
: CoolTomato 是否未满五篇文章,却因为LOL板主渎职而参选 (附注1)
: (附注1) LOL板,板主参选人资格公告,需要在LOL板上存在五篇以上有效文章
: 此LOL板公告,转录于 证十二
: CoolTomato只有四篇,其中两篇有违反LOL板B1板规的嫌疑,如下图
: https://imgur.com/GJsqQ46
: 板主群仍然判定CoolTomato符合参选资格
1. VVVV5555 的部份:
就我目前的理解,在参选与投票的期间, VVVV5555 的水桶剩余天数,
都没有超过 180 天。而 VVVV5555 也符合其它参选的条件,自然有参选资格。
2. CoolTomato 的部份:
如果有证据在 CoolTomato 报名参选,现任板主审查资格的时间点,
CoolTomato 确实在 LoL 板没有五篇以上的文章,请将证据提出来。
: 2. 检举两位LOL板主参选人的文章,是否成立
: VVVV5555 是否达到 钓鱼、废文、引战、永桶的程度 (附注1)
: CoolTomato 是否于检举文证据中的两篇文章达 B1 (附注2)
原板主群已经针对认定未违规的理由提出说明了。
除非板主提出的理由有明显不适当的地方,我才有可能去更动判决。
如果你认为板主的判决不当,请针对板主提出的理由加以反驳,
这样我比较能够掌握要关注的焦点在哪里。
: 3. 板主群判定标准是否前后不一,若是,该如何处理?
请以你认为板主群判决标准前后不一的论述回复本文并详细说明。
如果板主群的判定标准明显不一,我会请板主统一标准、公告周知并调整判决。
: 4. 本次LOL板板主选举结果已出炉
: 若当选人VVVV5555失去资格,该如何处置?
若有这样的状况,到时候再考虑怎么处理。
作者: ailanous (SoakingWet)   2015-05-27 09:50:00
用这篇请教麦子5/1 5/20 至今一个月了 积欠的申诉案呢..之前说是版主期中考,别说期中考了,期末考都快到了阿~申诉案本身提出至今都两个月了....
作者: cchou5566 (嘻嘻好❺❺❻❻)   2015-05-27 16:40:00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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