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05] 与板主沟通信件

楼主: aaaaa66666 (五A五六)   2016-08-11 19:17:46
※ [本文转录自 aaaaa66666 信箱]
作者: aaaaa66666 (五A五六)
标题: Re: 不服水桶判决
时间: Thu Aug 11 18:38:25 2016
※ 引述《enchyi (En)》之铭言:
: ※ 引述《aaaaa66666 (五A五六)》之铭言:
: : 请说明该案适用闹板的具体理由
: 你自己推文都承认钓鱼了
针点这点我只有在推文回复里讲我触手帽还没戴上(钓鱼技能点数未增加)
意指我还没发功钓鱼,并不是我承认故意要钓鱼
: 你之前也发过正常的文章
对于文章的选择用语本属文章作者权利
并不代表以前用了什么用语之后只会用该用语
: 这次故意用这种明知道会引发争论的用语
中国用语一直在板上具争议性
但并不是有全体共识认为该用语理当禁止
查板上其他文章使用非罗马拼音缩写的用语也为通常(如幻化)
且并非任何人都不接受,该文推文亦有不少人认为中国用语可认读
使用中国用语至争论情况也非常见之事
通常状况只会有不认同使用的人以嘘文攻击
换言之,对于中国用语的使用正反意见都有
我在发文时也只会预见到会有不同意见存在,并不当然会预见到有争论的情况
: 我觉得我没判你14天跟退文已经很仁慈了
不争执,我只对理由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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