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WOW板板主stkissstone 滥灌过判

楼主: Eggholic (!!!)   2013-06-18 19:28:52
案件申诉
 ̄ ̄ ̄ ̄
看板群组:G_Online
申诉人:Eggholic/Zazzi
申诉看板/板主ID:WOW/stkisstone
认定或处分之事由、内容:
WOW板stkissstone板主于公告判决文(检附証据1)当中,带入个人情绪(上篇检举2所述)
未依板规规定之水桶期限公式正确计算,却直接判我永久水桶,实有动用私刑之嫌。
其条列本人所违反之版规计有WOW板规 一.b.1/一.b.2/二.a/四/五
然永久水桶之规定仅见于WOW板规 三.b.违反著作权者/三.c.张爸文、广告文。
  本人明确无违反上述永久水桶之规定,应依版主所列有违版规之水桶期限加倍计算
  后处之,因此以私信于WOW三位板主群申诉重判。
本人因同一时间私信检举他项,然板主于阅毕后仅对他项检举发以[闲聊]说明
(检附証据2),却对这项明显滥权乱判之申诉置之不理,故于组务板申诉之。
不服之理由:个人违反之板规已由板主stkissstone于公告中列出,
      其却带着情绪性字眼私自滥权判超出规定明订之水桶期限,
      且板主群漠视申诉。
所附证据:
==违规原文==
已遭板主劣退删除,但本文証据仅依下列板主公告判决文已足够。
==板主公告==
(检附証据1)
  文章代码(AID): #1HlwJsrH (WOW) [ptt.cc] [公告] Zazzi Eggholic 永久水桶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WOW/M.1371514102.A.D51.html
==沟通纪录==
无,因板主阅毕申诉、检举文后,漠视。
(检附証据2)
文章代码(AID): #1Hm1g1Hj (WOW) [ptt.cc] [闲聊] 版主群对于意淫的处理态度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WOW/M.1371544193.A.46D.html
作者: stkissstone (浅涧远秋)   2013-06-18 19:34:00
恩 我看到了判决时限的确是我判断不当 其余部分我认为并无不当
楼主: Eggholic (!!!)   2013-06-18 19:40:00
其余部分如情绪性字眼之攻击认定可于[检举2]待小组长断定另板主已承认判决时限判断不当,怎不见公告更正之?
作者: stkissstone (浅涧远秋)   2013-06-18 21:39:00
等这边结案再一起处理 无论如何这几天的结果不会改变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3-06-20 15:41:00
有语版主沟通的文章吗如果是期限判定错误 这与版主沟通即可处理了 是否有先沟通期限判定 通常沟通后版主改判即可 除非沟通后仍意见不合五.2.(2) 必须先跟板主沟通, 五.2.(3) 附上沟通过程、如果你有私信给版主沟通 应该有你发出的私信记录说真的我不相信你有先沟通过..看板主第二行推文的反应就知如果你有把这篇检举文章的"事由内容"寄给版主 "事先沟通"过版主早就回你推文然后改判不是吗? 这申诉明显程序不合
楼主: Eggholic (!!!)   2013-06-20 16:43:00
有没有沟通过你不相信,但信在板主信箱,e板主出来表态那篇开头说有人检举就是我私信检举后,才有他出来表态的文章。板主就是收到后什么都不管,你要不要顺便忆测他是什么心态呢?^_^他们现在连误判永桶都不想动,已经有说在等著小组长判决私信记录因为大部分的内容都跟这几篇文章相似,所以没附因为板主群也完全没回应我,也没其他沟通记录可看。有需要私信记录也可转录。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3-06-20 23:29:00
我只是提出 程序上需要有记录 通常是提供寄件备份当然没必要提供给我 有的话看小组申诉要求你怎样附上你就应该要附上 不然程序上直接就不合了提醒你程序 你就要觉得别人再抓你辫子 顺便嘲讽 怪谁呢有寄信 就会有寄件备份 申诉时就应该要附上 这是程序你强调你有 又不提出 跟我没关系 但程序就不合 申诉怎过?你自己写 "沟通纪录 无" 可不是我写的这五个字应该不需要逻辑课就能看懂"小组长如觉得有需要私信记录自然会请我或板主提供,"这件事情也是错的 申诉的时候就要附上沟通记录附给我也没有用 但是没有附上就是不合流程实际上不合申诉流程 小组长可以不受理 对方更不用答辩并不是答辩 就是沟通证据2.(2) 2.(3) 写得很清楚了 要三天和沟通记录程序不对 申诉如果不成立 根本不需要受理 也无须答辩
楼主: Eggholic (!!!)   2013-06-21 08:53:00
所以我说您可以去问小组长,如有需要我可以删文重来,而且仅是申诉一篇,其余三篇符合规定。另这世界除了讲法还有理,从板主出来答辩的情形显而易见可以知道态度就是消极,目前已有板上答辩的沟通証据,以路人甲的角度,您想继续以此做文章也请便,恐怕只会贻笑大方。您若还有疑问,请自行向小组长检举或申诉。板上文章是否要删掉重来,套句板主之词:待小组长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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