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 沟通信件6

楼主: iwanttosleep (欧欧困〃☆)   2019-10-01 02:01:38
※ [本文转录自 iwanttosleep 信箱]
作者: iwanttosleep (欧欧困〃☆)
标题: Re: 判决请教
时间: Wed Sep 25 03:45:17 2019
※ 引述《bingtsien (冰馅)》之铭言:
: 1.
: 板规未提及之事得依站规处理
: 就是可以参考站规的标准
: 并不是一定要照站规走
: 板上检举模式已行之有年,板上多数使用者都有默契
: 如果多数使用者对于检举模式有不清楚的地方
: 可以把板上的默契明文化,写得更清楚
: 不代表之前的程序是错误的
: 2.
: 引战的标准
: 基本上就是我说了算
: 版主在ptt就是板皇 身兼立法 司法
: 但跟皇帝不一样的是ptt 还是有很多人在监督你
: 所以不存在你说的,你讲的话没有违反中华民国法律 板规等等
: 你违反的就是引战板规
: 加入ptt前,你就有同意使用者条约,为了维护ptt
: 使用者为配合站规势必会牺牲言论自由,以维持看板秩序
: 就像我之前举例的,有些版不能谈政治,不能谈交易等等
: 所以没有与
: "言论自由抵触" 之事
: 如果你不认同,站规赋予我限缩你言论自由的权力
: a. 不使用ptt
: b. 向站方申诉
: 3.
: 我没收到,但我认真觉得不需要太执著与此事
: 4.
: 肥宅 那句就我认定没必要判
: 以上感谢你的来信
: ※ 引述《iwanttosleep (欧欧困〃☆)》之铭言:
: : 感谢版主回信,那我就两封一并回复。
: : 1.
: : 版规三、其他事项
: : 3-5. 其他板规未提及之事项得依站规处理。
: : 因版上并无一个标准的检举流程,故依照版规三 3-5 所述引用站规 #11PhstD5 (PttLaw)
: : 供版主参考,是否应依照版规三 3-5 所述依站规处理,对于检举未依规则提出应不予受
: : 理。
: : 2.
: : 确实法律条文不可能把每种情况都写出来,所以每次状况不同,就会有不同之判决结果。
: : 也认同站在管理者的角度,是希望板上减少纷争。
: : 是否有与言论自由抵触这部分还可再商讨,版主您与我短时间也难有结论,还请版主可以
: : 的话请教版主的室友。
: : 同意版主应立下一个标准,可是关于警告这部分我还是觉得如 1. 所述,检举程序有违站
: : 规应驳回警告,并借此公告版友这次的判例非因为判决错误而更正判决,而是检举流程未
: : 依站规而驳回。
: : 如此一并立下一个标准,也正式定出一个标准的检举规则。
: : 3.
: : bmw3633 的检举确实缺少了一个具有公信力的证据,谢谢版主思虑周密。
: : 我会再找找看网上有无具有公信力的证据。
: : 4.
: : 额外还想请教引战的“团体”的范围
: : 9/14有一则引战检举“各位死肥宅们”,版主判予未达 无明确对象,这部分有点好奇。
: : 类似这样群嘲的地图炮,版规2-4-2提及“禁止对人、团体...”,这样不算团体吗?虽然
: : 不是我检举的,本以为他会被判引战,结果未达所以让我有点好奇“团体”的范围。
: : 谢谢版主阅读至此,版主您辛苦了。
版主这可真大的口气,那么我也无需跟您客气来客气去。
1.
版规,规范版上所有使用者
版主,亦是版上使用者之一
版规未提及之事得依站规处理,此事版主不照站规走,亦即不照着版规,自然是违反版规

我可没说之前的程序是错,仅说此次版友 APTX4869 之检举程序是错的。
这事您不依版规走,自然跟版主您没得好谈。
2.
引战标准您说的算?
试问版主有凌驾版规之上吗?
版规订出来,判决标准不依版规却依版主自个儿说的算?
简直是个荒谬至极的谬论
如此狂妄自大的言论,还视版规于无物,呵
您真以为版主即版皇?
不错,我是同意了批踢踢之使用者条款
使用者条款第5条,我所承诺的是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方式使用批踢踢,并承诺遵守中华
民国相关法规及网络国籍惯例。
版规及站规,身为批踢踢使用者应当遵守
但我并无承诺我要牺牲我的言论自由去捧你做版皇
此事,不可能是我不使用批踢踢
也更不用你建议必然会向上申诉
既然您都以版皇自居了
好好一个宝可梦版,仅容版主不容版皇
3.
没收到是吧?
标题: R: [发问] 错误讯息: Received RPC with NULL value
※ 引述《tomioki (Tomi)》之铭言:
: 坏消息
: 我另一个朋友昨天解了没有花圈了
: 听说这个“bug”修掉了
: 我朋友的朋友也没拿到花圈
: 都只有色违
: https://i.imgur.com/kHCvAcw.jpg
在此附上该信件之截图
https://i.imgur.com/ShfIFRT.jpg
依版友所提供之图中该色违伊布为2019/9/22所捕捉,依官方公告目前在这段期间,野外
无法遇到伊布,故排除透过野外捕捉获得此色违伊布。
已经证实经 暑期调查之外的特殊调查 及 田野调查 所捕捉之伊布为配戴花饰之伊布,故
也排除透过暑期调查之外的特殊调查 及 田野调查 获得此色违伊布。
故能确定版友所提供之色违伊布为暑期调查所获得之色违伊布。
最后,该版友所提供之图中的色违伊布并无配戴花饰,如此便证实了 bmw3633 提供错误
情报且未更正。
这样判还是不判呢?
4.
这就又回到第2点,既然认为版主即版皇
那没有讨论价值与必要。
最后看来您与我的观点相差甚远,但还是感谢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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