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Knuck 申诉 wl2340167 一案

楼主: ice0514 (五子)   2016-04-16 14:20:27
申诉人:knuck
申诉案:#1N2YIGHW (Sub_GMobile)
申诉案由:主张板主判决标准不一,希望能根据PuzzleDragon板版规8-1-2减轻判决。
判决主文:维持板主原判决。
※以下文章代码均为Sub_GMobile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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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板主判决标准不一
依照PuzzleDragon板规8-1-2
8-1-2 违规行为业经板友检举或于发生后超过十五分钟自行修改,板务得依情节
严重程度予以免诉,或追究其相当责任。
规定中并无“一定要”减刑或免诉,板主得依案件情节程度另行判断
申诉人所提之证三(#1N2YKy03)判决中,
jschenlemn板主明确提及该案适用8-1-2之理由
虽然赠送帐号为佳举,然而文章中公开提及不正当之游戏行为,亦应接受相关处分
惟该文已于板友检举后自行修正并致歉,判定应不为恶意散播不正当游玩行为之
讯息,因此依照板规8-1-2减轻追究之责任。
该案可看出发文赠送帐号,属良善动机,内文中非刻意散播不正当游戏行为之言论。
反观申诉人此案(#1N3ydE17)
分享攻略当属良善之举
内文属简易关卡讨论攻略,亦有实质通关帮助的队伍和建议
但和过往同属闲聊之攻略有明显不同。
“刷存在感” 、 “有三十字吧” 等用语均可感受文章有硬凑之情形
此案违规处位于签名档,且板规4-2所规定之不当行为有上色处理,组务搜寻之下
亦未看到此签名档长期使用之迹象,并非随机误选之情况。
综合以上,“立意良善” 可成立
“非刻意散播不正当游戏行为”未成立
两案在此点上有所不同
故板主判决未有标准不一之处,维持原判
2. 申诉人主张“wl2340167试图对版规作额外的延伸解释(板规未提及事项)”
系指板主回信(#1N2YLAgr)所提及之减轻量刑部分板规四不适用。
依照看板板规文字中,未有明确规定,
请板主考量是否以此标准执行8-1-2,
若是,请于板规中补充,公告后得以实施。
若否,则依板主裁决情况适当减刑或惩处,但请述说原因让板众了解。
3. 对于文章是否有违规有所疑虑,请发文前先去信板主确认可避免违规之水桶罚责
作者: knuck (那克)   2016-04-16 15:07:00
不意外的结果 不过还是谢谢组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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