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PuzzleDragon版 版主判决标准不一

楼主: sanoyasuaki (Netroexz)   2015-12-30 13:15:55
申诉人: sanoyasuaki
被申诉人: jschenlemn
看板板名: PuzzleDragon
申诉诉求:与jschenlemn版主沟通后无法取得共识
jschenlemn版主判决标准不一
申诉内容:本人于证据二(#1MVwZLz2)
文章中嘘文一行 表达我对该文章之感想
嘘 sanoyasuaki: 各种秀下陷 卖弄小聪明贪小便宜还想合理化 XD
而版主以板规3-1判决 水桶十五日 判决文章(#1MW13TZN)
板规三
违反以下板规(含发文、推文以及签名档),
删文并水桶1~30日不等,板务可以视情况退文。
3-1 使用争议性、针对性、歧视性、过于暴力,色情,
违反公序良俗,与犯罪关联之词汇或以非理性、不客观、
缺乏合理之论述、挑衅的言论挑起多方对立,言词交锋
造成板上严重争论,版面紊乱,视为引战。
3-1-1 若违规情形不甚严重,但经他人或板主告知后,
依旧使用具挑逗的言词致使讨论方向有过于偏激之余,
为钓鱼行为。板务将锁文、禁回并给予当事人水桶处分。
3-1-2 受钓鱼者刺激而违规者,可视情况减轻其责任。
于版主推文后‘再有针对他人挑衅攻击
或是以较为偏激之言论带风向,将以引战处置’。
本人之字句并无带风向或针对他人之疑虑
仅以此句话表达该篇文章中正反方之论述心态
随后亦无任何发言, jschenlemn版主仍判决我引战.
但是, 在证据三(#1MViZBMB)中
该版友甚至以 我肏你山本祖宗十八代
如此不堪入目之字句 希望众人帮嘘 却没有构成此条例之违规
询问版主后还笃定回答此文章并无违反3-1板规
又, 该文章中尚有其余类似引战之字句,
版主亦无作完整的处理
详细沟通信件请参考证据四五六
谢谢
因转录顺序错误修正证据一为证据二 证据二为证据三
若有违规再行告知 我再重发 感谢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作者: weedyc (猴子)   2014-01-03 22:57:00
所以这篇申诉诉求到底是什么?@@
楼主: sanoyasuaki (Netroexz)   2014-01-04 00:15:00
若要维持原判决 我接受 但相对我要检举版主标准不一否则 请撤销我的判决 感谢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30 18:13:00
所以你的诉求到底是什么?要求解除水桶? 没看到你提出具体能够反驳判决的说明要求该文也用3-1,之前已经在检举区驳回了,所以你应该先像我反应申诉该文确实应该处置,才来这里如果要说我判决标准不一,那你要改用[检举]总结,你的目的跟程序都还有疑虑的情况下我就先用回答到这里吧。^推文补充完整一点关于证三的处理说明该篇文章于发布后不久已有其他板友提出3-1检举当时我的判定是未达板规3-1规范之处置原则然而sanoyasuaki君到目前为止都还没跟我单就原案件之不处分理由申诉与讨论,所以才说sanoyasuaki君应先完成该流程,不满意我的处置后再来申诉
楼主: sanoyasuaki (Netroexz)   2015-12-30 20:34:00
水桶与否并非重点 若版主认为该句话足以水桶我我接受, 但是我质疑的部分的解释令我无法接受因此我才申诉我的水桶违规是否判决不公此外, 我早已完成与你的沟通 从信件中看来叫我申诉的也是贵版主不是吗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30 21:04:00
请你上组务是关于你的判决的部分,毕竟你一直强调没有针对他人不过既然判决你也没问题了,那就不用申诉了吧至于证三不处分的理由,我已经在检举区说过了,在这里在在说一次吧虽然那句话确实激烈,但是版规中并没有单纯针对词语管制的版规,引战要成立,还必须有这个行为确实导致板上争论,谩骂,嘲讽等争议争端产生的事实,或明确可预见的迹象那篇文章中并没有这样明确的争论或是引起公愤,自然不能迳行以引战处理
楼主: sanoyasuaki (Netroexz)   2015-12-30 21:33:00
也许申诉不对 该用检举? 不好意思不太了解正是因为您解释的部分我无法认同 进而无法接受判决现在我才会上诉请小组长裁定版主您的意思是 我的那句话导致版面混乱 即使言词尚可, 仍要被判罚而今天无论对方言论多难听 甚至被针对只有小众未引起公愤 就视而不见的意思吗?本人于该文章中从头到尾仅用一句话, 讨论中推文速度这么快, 能注意到我那句话的人想必更少 由此判定我引战是否太过?若要维持原判决 我接受 但是我需要一个我能接受的理由, 而现在版主您解释的部分我无法接受否则, 解除水桶亦可 因为如此亦代表我违规并无他超过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30 21:55:00
我建议两件分开好好辨别,不要扯在一起谈你的问题在于,那篇文章(证二)讨论已经失控了
楼主: sanoyasuaki (Netroexz)   2015-12-30 21:57:00
两件事情在一起我才能肯定您的判决标准在哪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30 21:57:00
出现严重的争执,所以我才会拉警戒线,之后的推文从严处置。而证三的文章,就如你说所的,如果今天大家一起骂山本,那么就没有引战的问题
楼主: sanoyasuaki (Netroexz)   2015-12-30 22:00:00
所以我解释为 小众被人用再难听骂 都合理那我肯定我没有上诉/检举错误了如果版主您判决标准是这样小组长也同意 我无话可说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30 22:01:00
板规对于特定族群有3-3的规范我觉得你要先弄清楚板规3-1规范的方式与限制
楼主: sanoyasuaki (Netroexz)   2015-12-30 22:03:00
没错呀 3-3对上我替您下的结论是合理的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30 22:03:00
不处置不代表合理,只是没有规范而已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30 22:06:00
没规范谁跟你比没人检举大? 这样的类比完全错误板规除了写明一定需要人检举的程序外,其他的版主看到都能主动处理
楼主: sanoyasuaki (Netroexz)   2015-12-30 22:07:00
不合理但没规范 又没人检举 所以不罚> 是箭头->的意思 不好意思少打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30 22:07:00
已经讲了多少次了,都画线警告了宣告了没人检举也不代表或可以推论到无所谓
楼主: sanoyasuaki (Netroexz)   2015-12-30 22:09:00
那个推论流程的主体是证据三那篇文章喔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30 22:09:00
端看有无违反板规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30 22:10:00
那他违什么规提出来呀
楼主: sanoyasuaki (Netroexz)   2015-12-30 22:10:00
总而言之 您的判决标准是根据您有没有拉封锁线决定的过于暴力色情违反善良风俗非理性 以上多少都吻合吧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30 22:12:00
那我觉得你要去重新看一下拉线的原因,请不要这样妄加替我解释
楼主: sanoyasuaki (Netroexz)   2015-12-30 22:12:00
一道封锁线导致您的判决标准差距过大 希望小组长裁定还是条文章外部看不出来藏在推文中的封锁线...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30 22:14:00
那请先去看清楚3-1的构成要件在来讲吧如果你要主张证三要处置的话
楼主: sanoyasuaki (Netroexz)   2015-12-30 22:15:00
证三处置也好 我要处置也好 我无法接受一条封锁线让版主您裁决标准差异有如此大的落差请问版主您有证据可以证明本人嘘文足以构成双方对立?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30 22:19:00
你先证明秀下陷跟卖弄小聪明不具贬抑再来谈吧
楼主: sanoyasuaki (Netroexz)   2015-12-30 22:19:00
本人字句并非偏袒于任何一方立场所述 信件已表明遑论我嘘文之前双方对立早已产生 何来构成双方对立?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30 22:23:00
是不是负面评论词?
楼主: sanoyasuaki (Netroexz)   2015-12-30 22:25:00
证三也是负面评论词呀 而且还比我严重的多吧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30 22:25:00
你先说你的是不是嘛!一件一件来 扯证三干嘛
楼主: sanoyasuaki (Netroexz)   2015-12-30 22:26:00
当然扯证三啊 不然我从何决定您判断违规的线在哪从违规跟不违规中间找到分界线我不就知道分界了吗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30 22:29:00
现在是我问你的标准是不是你自己觉得
楼主: sanoyasuaki (Netroexz)   2015-12-30 22:29:00
我的标准又没用 当然是您判罚的标准啊3-1本身版主认定的成分就很重证三这样讲话没事 我这样有事 所以我才不懂您标准在哪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30 22:31:00
奇怪不知道为何你不说耶? 讲下自己的标准是很难吗
楼主: sanoyasuaki (Netroexz)   2015-12-30 22:32:00
我标准又没用= = 我又不是版主也没判决的权利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30 22:33:00
我总是要知道一下作为判断的参考吧不然每次判都跟板友有落差,每天跑组务就受不了了
楼主: sanoyasuaki (Netroexz)   2015-12-30 22:34:00
我再重申一次 我无法理解证三无判罚 而我有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5-12-30 22:38:00
先别扯其他篇,但就证二那篇,你觉得你的推文是否带有负面批评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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