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多重帐号查询

楼主: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4-23 20:05:11
申请事项:多重帐号查询
申请内容:
《ID暱称》caca5566 (咖咖56) 《经济状况》家徒四壁
《登入次数》949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58 篇 (退:0)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无新信件
《上次上站》04/23/2015 17:28:40 Thu 《上次故乡》114.46.184.241
《 五子棋 》 0 胜 0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1 败 0 和
《ID暱称》ooblack (小圈圈) 《经济状况》清寒
《登入次数》2031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230 篇 (退:0)
《目前动态》阅读文章 《私人信箱》最近无新信件
《上次上站》04/23/2015 17:36:47 Thu 《上次故乡》111.254.44.70
《 五子棋 》 0 胜 0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ID暱称》caka5566 (咖卡56) 《经济状况》普通
《登入次数》9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0 篇 (退:0)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无新信件
《上次上站》04/23/2015 19:05:20 Thu 《上次故乡》42.78.192.54
《 五子棋 》 0 胜 0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ID暱称》caka5566 (咖卡56) 《经济状况》普通
由于 caca5566 现由本板 PuzzleDragon 板水桶处置中
#1LBdFSUs (PuzzleDragon) 4/15
caca5566 10日*2 (深夜时段)
依规定不得以站方认定之分身在本板发言
7-1-4 水桶处置后以站方认定之分身继续发言者与本尊一并处置,
并加计一次累犯倍率,分身违规者加计两次累犯倍率并追加于水桶帐号之处置
但其发言显示,caca5566 及 ooblack 有互为分身关系之疑虑
如下:
#1JHzal4T (ToS)
嘘 caca5566: 20天好无聊 我只好来这里取暖了~ 04/15 23:26
嘘 caca5566: caca这PTT帐号掰了 要还人了 已创新帐号~ 以后再见 04/16 00:17
推 zxcv820421: caca鼻要走 你走了谁来嘘文 04/16 00:24
推 weigod: 你原本的主帐勒 04/16 00:25
嘘 ooblack: 在这啊干~ 04/16 00:26
→ ooblack: 注册已满 2829 天 (!?) 04/16 00:27
#1HYQe8nm (ToS)
→ caca5566: 最惨的是帐号要还人啦~~ 已创好caka5566 等我~~ 04/16 00:18
→ caca5566: 感谢墓碑 今天这帐号不能再发言了 R.I.P 04/16 00:19
→ caca5566: 或许哪天干妈大发慈悲会继续给我用吧呜呜 04/16 00:20
推 some61321: 帐号是别人的@@? 04/16 00:21
→ caca5566: YES 一直以来都是别人的啊XD 共用帐号 04/16 00:22
→ caca5566: \所以我喜欢嘴人/ 因为人肉不到我 04/16 00:22
嘘 bluelamb: caka7788 04/16 00:22
→ caca5566: 登出去了 R.I.P 密码被改了也无法再登了 04/16 00:23
→ caca5566: 新帐号还要98天才能发言 蓝羊3个月后等我嘴你~~ 04/16 00:23
推 ooblack: 好久没用这帐号了 别人肉我 呜呜 04/16 00:24
→ ooblack: 还是觉得帐号前面要有个5566比较好 哭 04/16 00:24
嘘 bluelamb: ooblack ptt征黑狗昨天刚抽到水希 08/21 04/16 00:27
推 freeQoo: [正妹] xx友人 04/16 00:27
→ ooblack: 干 你人肉我!! 04/16 00:28
→ freeQoo: 干 多久以前你自己说的齁 04/16 00:28
嘘 Rindou: 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 04/16 00:31
嘘 weigod: 不知名ID 04/16 01:06
→ ooblack: ... 等我98天 看是我先当兵还是帐号先满100天可以嘴人 04/16 01:13
及其于本板之发言纪录 #1LE1tVzS (PuzzleDragon)
推 ooblack: 跟弹珠合作 = 更多的木巫 04/23 17:46
→ ooblack: 山本单纯不想理吧 反正市面上转珠游戏类似的那么多 04/23 17:48
推 ooblack: 蓝羊讨人厌! 04/23 17:50
若其为分身关系则显见其违规,有必要以本板板规处置
若非分身关系,则有违反共用帐号禁止条例之疑虑
三、共用帐号禁止条例
1. 依据《本站使用者条款》,帐号不得移转、出借,或与他人共用。
2. 若因板务有需求者,板主得向帐号部(ID_Multi板)申请一共用帐号,
并提供相关资料。资料包括帐号名称、此共同帐号之使用者为何、申请
原因。帐号部保留是否接受申请之决定权。
故希望予以查证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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