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cesst (肥宅魔导师ヘ(・_|)》之铭言:
: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铭言:
: : └─────────────────────────────────────┘
: 先附上原公告文
: A. #1QFrf4E-
: B. #1QFyz16K
: 首先,公告文中已告知违反哪条板规,并非没有说明理由。
: 再者,本板选民之推文,应可在该篇直接回应,尚不需复制他人推文后一一回复。
: 本应是可以直接在原篇回复的事情,检举人却是另开一篇并用引战语气回复他人疑问,
: 故并非本人滥权水桶,且虽检举人有站内信至本人信箱内要求申诉,
: 但本人于公告已告知仅因小组长忙碌,故代为处理,因此本人回信告知检举人,
: 详细事宜需找小组长询问,然检举人却在站内信中挑衅本人,故本人回应若
: 对判决有疑问可申诉,并非毫不处理及回应。
: 附件则是与P55555之站内信内容
1.
MobileComm 无故设定本人水桶,公告文未说明任何理由
且标准不一,本人参选板主本于良善回应选民之疑问,
语气平缓且礼貌周到,口不出恶言,亦本于事实回应
惟该版之选民,任意捏造事实,对于本人抹黑造谣
本人秉持理性讨论的角度,一一驳斥对我的不实支言论
毫无引战之处。
2.
本人遭受多人对于本人不食的指控、抹黑
当然捍卫自己本身之名誉,
每一句都是依照事实陈述,
请你说明,我的哪一句话是引战?
你仅为一人好恶乱水桶我,影响我权益,请立刻解除水桶。
3.
本人捍卫本身之名誉,
发表文章,条列方式一一回应,其举彰显本人的说理清楚、光明正大
对于板友对于我的抹黑、不实指控均善意回应
让板友看了一清二楚,请问我回文方式将板友对于我的抹黑栽赃说明清楚
违反什么板规?
亦或你板主的认定中,回文的方式就是"引战"
如果是,请你在这里公开的说你的标准就是如此,
本人将依据的你标准检举MobileComm板面的"回文"均为"引战"
说话颠三倒四也是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