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MBAR 信箱]
作者: paul40807 ([email protected] 最高)
标题: Re: [公告] 水桶改判&水桶
时间: Thu Feb 1 20:11:06 2018
※ 引述《MBAR (MBA高清)》之铭言:
: 反正我也觉得你标准不一
: 沟通无益
: 讲不出我哪里违规
: 只会自由心证
: 自己平常挑衅言语一大堆
: 无视自己修订的注音文板规
: 还被检举
: 也没看你桶自己
: 但既然有规定一定要跟板主沟通
: 我就来了
: 之后就交给上层决定吧
: 还是感谢你快速回复
: 但现在看来当年我认为
: 不管支持什么牌子
: 只要能公正判决就是好板主
: 真是错了
: 呵
关于我自己的案件 自己为被检举人实不能自己审 要回避
你自己去问另一名版主 为什么是未达标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
自由心证? 我回你那么多字你不正面回复就算了
还一直钻牛角尖
所以你到底有没有挑衅他 你自己摸著良心说
不需要在这边开大绝
已经把判决理由都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
那你还要我跟你说什么 又不能跳针式回复你
我只能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做回复
为什么最后判决你水桶期限最少
因为你不适合之讨论的推文最少
判决标准 我讲过了 违规内容释疑 我也讲过了
请问我还有哪边没说到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