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sazabijiang
申诉案:#1OD52nwO (Sub_DigiTech)
案 由:板主判决失当
判 决:撤销原判决,请 kblover 板主重新审视后再行公告判决。
重审期间,应先解除 sazabijiang 之禁言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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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对 #1OBmfqUW (MobileComm)中申诉人 sazabijiang 之推文,虽典故出自冷门,但
自上下文判断,申诉人语气温和、也有适当使用颜文字来避免自己的文字看来过于挑
衅,不应属于蓄意挑衅、引战之文字。
二、申诉者 sazabijiang 于回信中所提及之“意图担任和事佬”,惟组务检视原文,此
说明略显牵强。于激烈讨论中,申诉者之文字在未附上来源之状况下,本就容易遭受
误解,进而造成更激烈的争论。对于板主引用之板规3的3.A项之中,明订之“不适合
之讨论”,组方认为申诉人之推文确实有不适合之疑虑。
三、板主于公告中裁定之水桶三个月,惟板规三之最轻处分应为半年。组方无法理解对于
申诉者减轻一半之理解和标准何在?故发回请板主明确建立标准,勿以模糊空间而对
申诉者迳行减短一半之禁言时间。若板主认为申诉人之行为仅为稍微踩入模糊空间,
尚不足以引用板规三水桶六个月,则请以警告或其他方式予以处分;反之,若板主认
为申诉人之行为已确实触犯板规,则不应有这种擅自减轻之状况发生,以维板规执行
上之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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