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mobilecomm 水桶判决不合理 #1OBnrr7Z

楼主: sazabijiang (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2016-11-27 21:43:16
: ===============
: 从这段推文sazabijiang与他事后之辩解文
: 本人看不出来这段推文有任何当和事佬的作用
: sazabijiang虽然说自己是引经据典 但是此典故并不热门
: 从原文看起来 事后的解释我看起来比较像是穿凿附会引用
: 反而更像是在骂人无脑
: → sazabijiang : 韩国虽然不友善,起码没用飞弹对着我们 11/18 22:51
: 这是该文更后面一点的推文
: 这句推文也让我完全感受不到他想帮忙缓和该文火药味的意图
: 因此他的申诉当时我并没有接受
(按前面他案惯例,以回文代替推文)
1. 但板主你也只能说不认同我是来当和事佬,那请问我有
攻击谁吗?
2. 或者,你能反驳我的说法,认为“人有大脑这个器官”
是能轻易被证明的吗?这样才能令人心服吧。
3. 怎么能只凭一句“这里有谁能轻易证明人类有大脑”这
个问句,就认定我是在引战,这未免文字狱也太针对。
而韩国没有用飞弹对着我们也是事实,还是你想反驳?
4. 身为板主是可以有个人品牌喜好没问题,但处理板务的
当下应该以第三公正人身分,仅就文字意涵评断。
5. 原PO直接对推文者人身攻击说眼睛瞎了,跟我完全没攻
击任何人,同样判三个月,也不符比例原则。更何况我没有
攻击任何人。
6. 最后,就算不同意申诉内容,也应该回信说明,而不是
吃案,这个先前已经有小组长被纠正过,板主不应该犯
一样的错,这是蓄意。
作者: GGnJJininder (下面譍又鲿)   2016-12-28 09:58:00
版主收了HTC跟三爽的钱 当然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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