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MobileComm板主判决违反比例原则

楼主: catquill (贝贝 ★新警察☆)   2015-11-03 14:03:08
※ 引述《kblover (圣猫天使)》之铭言:
: 一、Lsamia非本板小板主,检举者之指控不知所云
: 二、比例原则系指为达成目的,所衡量之适当性、必要性及衡量性。意指比例原则非案件
:   对案件之轻重对比,而是为达成警惕不再犯所采取之最小必要性之行动。故对于本案
:   Lsamia之处分,板主群认定已达成目标,亦符合比例原则之必要性、衡量性原则
:   。版主对检举者误解比例原则,深表遗憾
我的重点一直是评判的公平性,不是什么一定要重罚的问题,
既然板主都说是你们‘板主群’了,那就表示这里不是利害第三方,
因此判决会有失公允,请小组长裁示上诉至群组,谢谢。
比例原则端看你认为哪个才是受害者,我认为受害的就是其他板友,
你保护‘累犯’的违规者,给他最轻的处罚,更何况板主理由相当薄弱,
,被检举者也未公开说明理由,所以我不认为这是正当的裁量。
根据你说的,上次你已经轻放了,这次你认为你的手段他不会再犯吗?
那下次如果再犯该如何作为呢?
另外根据先前判例,
你评判的依据为何?为何其他人初犯却没有给予宽限?
为何有的一案一罚(累计加罚)有的可以轻罚?
请板主回答我上面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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