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不服 DC 板主 KUNI0202 水桶判决 (信件4)

楼主: smtp (smtp)   2014-11-06 19:49:28
※ [本文转录自 smtp 信箱]
作者: KUNI0202 (藐视王法)
标题: Re: [申诉] 水桶三十天之判决
时间: Thu Nov 6 16:44:36 2014
※ 引述《smtp (smtp)》之铭言:
: dc 板板主您好,
: 其他人怎样, 这次我就先不管了,
: 直接拉回主题, 先讨论我个人被您水桶之情事就好.
: 以下几点是我想知道的:
: 1.我违反板规哪一条?(请具体写出来)
: 2.我违反板规的具体事实为何?(请具体写出来)
: 自由心证是法官的权责
: 自由心证也是板主的权责
: 但
: 是
: 法官都会“具体”罗列罪状、事实, 然后下判决.
: 板主您是否也应“具体”罗列罪状、事实, 然后才下判决-水桶?
: 您不回应是您的自由,
: 我得不到答案会往上申诉.
: 毕竟现在是“程序正义”的问题.
我尊重程序正义,但也请你尊重板主的判决。
你的问题我在第一封信已回应了,
非单一个案而且你并非第一次被检举,
所以光复制几句推文来跟我争论是没意义的。
假如你对其他板友亦有不满,
你可以来信检举。
若对我判决不服,可上诉组务,
若下一封信仍一直在我判决上打转,
我就不回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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