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mtp (smtp)
2014-11-06 19:47:32※ [本文转录自 smtp 信箱]
作者: KUNI0202 (藐视王法) 看板: DC
标题: [公告] smtp板友水桶三十天
时间: Wed Nov 5 17:22:27 2014
文章代码:#1KIzE7sp
此检举非第一次,我向来尽量不干涉板上的讨论自由,
所以之前会在推文里提醒与叮咛。
但这一次不同了,smtp已完全逾越容许范围,
先判水桶三十天,期满后若再犯绝对直接加重计罚。
对于相机这东西,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有时彼此多多尊重别人的选择吧。
KU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