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zban版友(F版友)申诉内容为anedo版主(A版主)对于whydan版友(W版友)与申诉人的标准
不一。
根据A版主的说明,A版主认为因为W版友较为专业,因此F版友对w版友的批评逾越了挑衅
的程度。然而本人认为对于F版友是否有人身攻击或W版友是否有人身攻击不应该是依照
被批评的人的专业程度所判断,而是应该是依照内容本身所判断。
从#1T_Xnqt-和#1T_Xq4y-中,两版友用"智障"一词称呼对方,这些都是相当严重的攻击。
在本人看来都是有达到人身攻击的程度,并没有明显的程度上的差异,所以在判决上不应
有所差异。
然而尊重A版主对于W版友的判决,并且W版友的案子也不是本案的处理范围,因此改变
对W版友的判决(进而提升为2-4-2)是不合情理的。
为保障本案申诉人F版友的权益与公平正义,
原水桶公告的2.c应改为2-4-5。
关于F版友的另外一申诉内容,A版主使用累加的方法并没有问题,因此驳回该申诉。
因此根据原水桶公告中F版友有关的2.a, 2.b, 2.c,应改判为90天。
如果两人对本判决有异议,请往上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