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Sub_CS/loveme00835

楼主: loveme00835 (发箍)   2014-07-12 03:47:12
※ 引述《NoTeXactLy (NoTeXactLy)》之铭言:
: 标题请修改为 [申诉] 英文板名/申诉板主ID 如 [申诉] Sub_CS/cleanwind
: 案件申诉
:  ̄ ̄ ̄ ̄
: 英文板名:C_and_CPP
: 申诉人ID:NoTeXactLy
: 申诉板主:loveme00835
: 判决内容:
: 请附上原判决公告之文章代码或精华区路径。
: 申诉理由:
: 看板C_and_CPP的文章
: 文章代码(AID): #1JjIuUDM (C_and_CPP)
: 其中的推文有违反板规4的疑虑
: 申诉人NoTeXactLy寄信给板主loveme00835
: 请板主loveme00835针对板上文章的推文是否违反板规
: 但板主loveme00835一周以上不理会
: 依照CompScience相关规定:看板Sub_CS、精华区z-3-12
: 请组务区板主cleanwind处理
: 相关证据:
: 沟通过程及事件相关文章信件转录此看板
原文章: C_and_CPP (#1JjIuUDM)
个人认为 "背六法的" 此一词汇并不构成人身攻击的要件, 而是
指人拘泥而不知变通. 就如同遇到无法用自己的逻辑来说服别人
的时候, 就会讲对方是 "读文组的", 并无不妥.
而且推文中板友就有说明问题所在, 只是原po一直执著于字句并
且质疑推文没有针对问题做解答, 用字句讽刺他人不理解问题搞
错方向.
提问者是否有责任了解回答者的动机及内容呢?
难道对于无法让你了解的字句要用嗤之以鼻的态度回应?
本来我想祭出板规来让大家重视这个伦理, 最后选择睁一只眼闭
一只眼, 让板众来对此文做出他们想要有的反应. 不过看来有其
他人送上他期望中的解答之后反而之前的推文都视如敝屣了.
对于原PO所寄来的站内信, 我不予理会, 也是有这个考量.
还有就是即使我在信里回复这个立场, 申诉文也一定会出现.
谢谢组务
作者: NoTeXactLy (NoTeXactLy)   2014-07-12 04:11:00
我透过推文与站内信向热心版友们表达谢意何来视如敝屣?针对MOONRAKER前三句推文,我也在原文中表达感谢。我身为提问者可理解回答者无义务提供详细无误解答,专业与正确非相对于其他版友,而是比提问者专业、正确时间先后顺序来说,loveme00835所引用的感谢文字都较晚也就是先有MOONRAKER第四句推文,接着板主收到信不受理、提问者依序感谢回答者。但loveme00835认定提问者的回应态度充满感谢(后)导致出现MOONRAKER第四句推文(先)。college of arts文学院包含哲学主修philosophy majors,"果然是读文组的"七字有无不妥决定于前文及两人关系。同理,"果然是背六法的"七字有无违反板规也该如此。原文中,我的文字并无讽刺、嗤之以鼻、视如敝屣等言论。loveme00835所言"之前的推文给的...是不正确的"明显犯了逻辑谬误。我只感觉loveme00835不对事只对人。
楼主: loveme00835 (发箍)   2014-07-12 09:40:00
收到信的同时,不一定要立即做出判决呀,你又是什么逻辑?出现这样评论的原因,需前后文来厘清双方的态度某种层面来说是对人不对事没错,不能在被酸之后表现良好,先申诉别人就没事。(以你的角度
作者: NoTeXactLy (NoTeXactLy)   2014-07-13 00:06:00
我再次重申我的想法。推文"果然是背六法的"七字。语气轻蔑,人身攻击。质疑发文者的学历、工作、地位、阶级等无关主题言论。原文中我的态度始终如一,经得起验证。在此谢谢组务区版主cleanwind愿意受理此申诉。对,loveme00835当时不一定要立即做出判决,但七日已过,于7/12表示板主过去7日内收到信不受理是事实也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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