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自由开讲》从辉达新寿开发争议 看成熟企业治理与政府监理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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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27 16:50
记者署名:张庆华
原文内容:
辉达(NVIDIA)海外总部进驻台北北士科的计画,原是象征台湾迈入AI时代经济再起飞的
重要里程碑。没想到一场地上权争议,却意外揭露政府监理体系的保守与政治算计,成为
考验台湾投资环境稳定性的商场教案。
许多媒体与不动产专家从地上权层面分析本案,但若从“创造更好商业环境”的宏观角度
观察,更值得思考的是——在面对契约争议时,政府如何在法治精神与监理弹性之间找到
平衡,企业又如何在政治不确定性中维持治理纪律。
从合作到僵局:T17、18的核心争点
由于辉达是全球市值前三的“国运级”企业,全国人民无不引颈期盼,故采取较为严厉、
急迫且政治化的态度催促当事者。加上社会各界有严重资讯落差,导致许多能促进台湾经
济繁荣的做法,在短短时间内无法获得良好的公共讨论。
T17、T18 开发案始于2021年,与辉达相关的部分则自2024年6月启动。辉达原本就向新寿
承租内湖办公室,辉达全球不动产部门在寻觅海外总部选址时,也与新寿讨论多种可行方
案。
2025年4月,辉达不动产部门的负责人拜访台新新光金控董事长吴东亮,双方就合作达成
共识。5月19日在COMPUTEX上,辉达执行长黄仁勋正式宣布总部将落脚士林北投。
但辉达与新寿共同提出的“直接转移地上权”方案,在北市府遭遇阻碍。北市府以近乎顽
固的态度,坚持若为两家企业专案修约,市府相关人员将触犯图利罪。
市府提出“新寿先建后转”与“合意解约再重设地上权”两种替代方案,然而辉达强烈希
望自建总部,导致三方陷入僵局。
当开发僵局遇到民意压力
新寿与市府作为合约当事者,饱受议会与舆论压力。社会大众与民代一方面误认新寿不愿
解约是“财团贪婪”;一方面砲轰市府颟顸无能,痛批限制新寿与辉达的交易是拖延招商
、扼杀外资。
台北市副市长李四川公开说过,外传“140 亿元”只是新寿内部的收益估算,新寿从未正
式提出解约补偿金额。然而大众求辉达心切,市府与议会也乐于助长民意对新寿的误解与
敌视,借此施压新寿早日退场。
市府甚至运用官方的不对等权力,援引合约中“企业合并消灭时继受权利”的霸王条款,
扬言强制解约。然而在市府祭出威胁之后,许多法律、财经专家指出,若新寿与市府诉讼
,辉达极可能改变投资地点。
与此同时,经济部与财政部也证实,辉达请求中央政府在10月24日之前提供全国土地备案
,更加重本案的谈判时间压力。
眼看辉达落脚士林北投方案即将泡汤,市场充满不确定性之际,10月22日新寿董事长魏宝
生召开记者会,宣布“主动化解僵局,以国家公益为先”,强调新寿不多收任何一毛纳税
钱,同意解除合约。
消息一出,社会各界无不额手称庆,新寿主动释出极大的善意,北市府得以解决地上权争
议,推动在明年6月COMPUTEX与辉达正式签约。
顽固北市府:政治保守限制商业活力
其实在各种方案中,只要市府同意辉达与新寿直接转移地上权,后续的争议就不复存在。
早在7月14日,内政部就回复北市府,依照《土地征收条例》第44条第1项第5款规定“其
余可供建筑土地,得予标售、标租或设定地上权”,第6项规定“第1项第5款土地之标售
、标租及设定地上权办法,由各级主管机关定之”,北市府可以在“台北市区段征收土地
标售标租及设定地上权办法”订定相关规定后,办理专案设定地上权。
也就是说,辉达与新寿最初向市府提出的“直接转移方案”,不仅两家企业的法律团队都
认为合法合规,内政部函文亦表明市府可以专案处理。
前台北市都发局长、市政顾问张景森持同样看法,张景森指出依《民法》第838条,地上
权原则上得自由移转。原本新寿与市府合约中对地上权转移的限制条款,并没有违反上位
法,只是行政裁量下的政策性安排,市府完全可以修改这项安排。
可惜主导本案的李四川副市长有强烈的公务员保守性格,不愿意修改相关办法,宁可牺牲
效率。新寿魏董事长也无奈表示:“市府忧谗畏讥,不敢推动开创性做法。”这不仅阻碍
商业活力,也暴露地方政府在高科技投资竞争中的制度落差。
尽管新寿已宣布合意解约,仍呼吁未来修订相关办法,共创台湾产业未来。从这点可以看
出,新寿与台新新光金控的考量,不止于企业利益,而是着眼未来,为台湾经济顾全大局
。
新寿的委屈:退与不退皆有压力
在整起争议中,也有一群人不满市府出“贱招”打压新寿,这股备受压抑的声音来自台新
新光集团的股东们。
原本是辉达主动邀请新寿成为合作伙伴,新寿也非常积极促成辉达新总部,却因为社会期
待与媒体报导的混乱,导致新寿被冠上“贪婪”的冤罪。
即使如此,新寿仍决断“不收补偿金”,展现了在压力下的公司治理成熟度,也让市场看
到民间企业在制度困境中,仍能以国家利益为先的格局。
事后诸葛来看,新寿愿意不收一毛纳税钱,已证明其绝非贪婪。但市府有不能放跑辉达的
压力,所以采取种种合法却不合理的政治威胁手段。在民代用“140亿元”错误资讯质询
时,李四川也几乎不会主动澄清,放任议会对新寿施压。
上市公司必须对股东负责,若新寿完全不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恐怕经理人得吃上背信官
司。贸然退了,对不起股东;打死不退,对不起台湾社会。何况市府指控新寿开发进度延
宕,新寿自然得向外说明自己合法合规,但这些解释在强烈的舆论压力下,都无法获得合
理讨论。
市府“双重标准”的政治考量
新寿作为的确合法合规,T17、T18 地上权合约规定开发期限至2027年,并得依法展延至2
029年。依照金管会对寿险业不动产的投资规定,新寿则须在都市计划审查过后5年内,达
到可以营收获利的标准。
从一般不动产开发周期来看,4 年期限足够新寿开发T17、18,但市府不但以行政手段拖
延新寿的都审进度,更以霸王条款威胁强制解约。这样的做法,不仅破坏了契约稳定性,
更让企业界对地方政府行政裁量的一致性产生疑虑。
值得注意的是,新寿在2024年并入台新金控后,财务体质显著改善。根据金管会资料,新
寿资本适足率(RBC)已回升至 200% 以上,资产品质明显优化。按照企业合并的资格审
查,“新新寿”完全有比“旧新寿”更佳的履约能力。
可是北市府批准新寿其他开发案照常推进,独独为难北士科T17、18的计划,证明市府心
中有一把政治算盘,并不是完全依循契约精神作裁量。
什么政治算盘呢?除了蒋万安市长想满足辉达作为政绩亮点,外传北市府不断“卡”新寿
的都审,是因为蒋市长早已认定北士科 T17、18 与前市长柯文哲的贪污弊案相关。
蒋万安亲口承认部分纪录“造假”,以及“旧新寿”吴东进董事长千金吴欣盈成为柯文哲
竞选总统时的副手候选人,都加深了蒋万安心中的顾虑。
明明当初招标是在疫情最严重的2021 年,市府怕招标不顺利而放宽审查标准,新寿才因
此得标。但蒋万安既有顾虑,底下官僚也因而束手束脚,甚至不惜用上双重标准——对于
共同提出直接转移地上权方案的辉达与新寿,只谴责新寿一方,还用贪婪标签与强制解约
威胁新寿。
新寿,等于成为台北市政治风暴下的牺牲品。
领导者格局,决定国家经济的面貌
台新新光金控董事长吴东亮最终拍板让新寿主动退出,并且不争取补偿金,外界多半解读
为“退让”。但从企业治理的角度来看,这其实是一种成熟与长远的战略判断——用理性
止血,换取市场信任。
反观政府的角色,理应是稳定契约、维护市场规则的守门人,而非以政治考量介入商业关
系。尤其当北市府先以僵化的“依法行政”拒绝“专案处理”,后又转身以“专案处理”
设定地上权给辉达,这样的双重标准,无疑削弱了内资、外资对地方治理能力的信任。
台湾正积极争取关键产业外资,但真正能留住投资的,不是招商口号,而是“可预期的法
治”。如果企业的合法权益能随政治风向被重新诠释,那么任何长期资金都会要求更高风
险溢价。
在这场争议中,新寿选择退让,台新新光金控展现治理韧性,反而成为维持市场信任的关
键一环。这也提醒政府:法治的稳定性,就是投资环境的竞争力。
政府若能在契约稳定与法治弹性之间找到平衡,将是吸引全球资金与企业的最大信任基础
。
期盼这次争议,能够成为制度进步的契机。哪天企业不再因为“民不与官斗”的古训而戒
慎恐惧,政府官僚不再忧谗畏讥、裹足不前,那么台湾的投资环境才会更成熟、自由,真
正具备强韧的国际竞争力。
心得/评论:
确实,辉达来台就该是展现台湾投资环境、稳定形象的机会
对外资而言,真正的风险不是什么法条很严格,而是规则说变就变、缺乏一致与预测性吧
前面辉达跟新寿问政府可不可以直接转移,专案设定地上权给辉达,市府说不行;后面新
寿退场,市府又突然说可以专案地上权给辉达了
一下可以专案处理,一下不行,做生意听到政府做事没有准则,风险真的很难评估
这次新寿选择退让,是牺牲自己利益,对全台湾都好,某种程度也替政府止血(看蒋万安
跟李四川真的大松一口气ㄏㄏ
只是长远来看,如果政府继续以政治考量介入商业关系,搞到外资每个案子都要先想想观
望个老半天(像现在辉达迟迟没讲最终定案),最后台湾不就是又只村台GG几枝懒觉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