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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F争议多 经济部修法排除“废弃物发电”为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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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周五 下午3:49
记者署名:
李海琪
原文内容:
“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已历经108年、112年的2次修法,其中针对新建建物屋顶强制设置
太阳光电,经济部近日再预告修正,明定建物屋顶的光电设备若未依规定管理维护或拆除
回收,违者处新台币3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锾,且可连续处罚。
此外,为解决SRF(固体再生燃料)争议,经济部也删除“废弃物发电”适用奖励补助的
规定,将“利用或处理国内一般废弃物与一般事业废弃物转换为电能之发电设备”从再生
能源列中排除。
新建物光电板未达标或未正常发电,最高罚150万
立法院去(112)年5月通过“再生能源发展条例”修法,强制未来新建、增建、改建符合
一定规模的建物,在屋顶装设一定比率的太阳光电;至于何谓“达一定规模建物”等门槛
细节,预计由内政部、经济部同步于年底公布子法确定。
而此次预告草案修正则是针对光电板设置及后续维护制定罚则。根据草案,第一,若建筑
物起造人、所有权人未设置达足额光电板数量;第二,有设置足量的光电板,但后续没有
继续管理及维护,导致未正常发电。第三,当再生能源发电业的执照、自用发电设备登记
证或再生能源发电设备认定文件失效后,设置者未拆除设备并进行回收,或采取其他适当
的处置方式。以上3点若未遵守,并且经主管单位通知仍未改善,皆是处以30万元以上、1
50万元以下罚锾,并且得按次连续处罚。至于发电效益未达标条件与态样等,则须等待后
续另定子法。
SRF争议多,废弃物发电遭排除再生能源行列、不适用补助
另一预告重点则是修正生质能和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的定义,特别是针对利用废弃物作为燃
料的发电设备,将其排除在《再生能源发展条例》的补助和奖励范围之外。
SRF(固体再生燃料)容易因为管理和使用不当,导致固体再生燃料的处理和应用出现混
乱的情况,例如其来源多样,包含各种废弃物,品质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异;又或者供应过
剩或需求减少,可能会导致大量SRF无法被适当使用,进而增加废弃物堆积的风险。
经济部指出,国际上仅将废弃物中的生物质部分纳入再生能源的范畴,因此本次修法明确
排除利用或处理国内一般废弃物及一般事业废弃物作为电能来源的发电设备,使其不再适
用相关补助规范。也就是说,虽然这类废弃物发电设备可以继续运行,但它们不再符合再
生能源的定义,因此无法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开发地热资源:深度超过100公尺,土地所有权人不得拒绝探勘
台湾首座“深层地热探测井”21日在宜兰员山正式开钻,目标深度达4000公尺。为了为推
动地热能发电设置,政府进一步明确地热能开发规范。
考量地热能探勘、开发阶段如导入定向井,可有助增加取热范围,因此修法也明定,在达
到一定深度且不影响地表空间使用的前提下,放宽定向井土地使用及取得规范。
例如若设置地热能发电设备的过程中,需探勘或开发地热能,并使用定向井或斜井穿越公
有或私有土地地下深度超过100公尺,土地所有权人不能对超过100公尺的部分提出反对;
然而,为保护土地所有权人的权益,草案也要求开发者必须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和方式进
行作业,同时支付合理的补偿。
心得/评论:
条例修改是将废弃物发电排除不算再生能源,那不只SRF不能用趸购费率,新式焚化炉发
电也不能用,长荣钢 昆鼎 台镕 这些烧垃圾应该会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