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央银行: 抑制 房市投机与囤房行为
来源: 中央银行 理监事会议 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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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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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bc.gov.tw/tw/cp-459-175345-f4a70-1.html
https://www.cbc.gov.tw/tw/cp-302-175326-8fb7b-1.html
内文: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银行信用资源,抑制房市投机与囤房行为,并引导信用资源优先提供无
自用住宅者购屋贷款,兹修正“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办理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规定”,自
本年9月20日起实施。主要修正重点(详附件1)如下:
1. 新增规范自然人名下有房屋者之第1户购屋贷款不得有宽限期。
2. 自然人第2户购屋贷款最高成数由6成降为5成,并扩大实施地区至全国。
3. 公司法人购置住宅贷款、自然人购置高价住宅贷款及第3户(含)以上
购屋贷款之最高成数由4成降为3成。
4. 余屋贷款最高成数由4成降为3成。
此外,本行认为搭配调升存款准备率,透过加强货币信用之数量管理,以强化本行道
德劝说措施及本次选择性信用管制措施成效,将有助进一步减缓信用资源流向不动产市场
。新台币活期性及定期性存款准备率各调升0.25个百分点,自本年10月1日起实施(详附件
2)。
未来本行仍将持续检视不动产贷款情形与本行管制措施之执行成效,并密切关注房地
产相关政策对房市的可能影响,适时调整相关措施内容,以促进金融稳定及健全银行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