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2897 王道银行 现金增资乙种可转换特别股

楼主: q1a1 (q1a1)   2024-08-22 19:37:45
1. 标题:(补充)公告本公司现金增资发行乙种可转换特别股之发行 条件及认股基准日等
相关事宜
2. 来源:公开资讯观测站
3. 网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5sr01_1
4. 内文:
1.董事会决议或公司决定增资基准日期:113/08/02
2.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3.主管机关申报生效日期:113/08/01
4.董事会决议(追补)发行日期:113/05/02
5.发行总金额及股数:发行总金额为新台币3,000,000,000元,发行股数为
250,000,000股。(补充)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7.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8.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整。
9.发行价格:每股新台币12元整。(补充)
10.员工认股股数:25,000,000股。
11.原股东认购比率:本次现金增资发行股数总额之80%,计200,000,000股,
普通股及甲种可转换特别股股东每仟股得认购乙种可转换特别股新股66.11423155股,
实际认股率将依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所载之股数为准。
12.公开销售方式及股数:本次现金增资发行股数总额之10%,计25,000,000股以公开
申购方式对外公开承销。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原股东得于认购基准日起五日内向本行股务
代理机构办理拼凑,逾期未拼凑、拼凑后仍不足1股及原股东、员工放弃认购之部分,
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
14.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
(1)到期日:本行乙种特别股无到期日。
(2)股息:乙种特别股股利率(年率)4.5%(定价基准日(中华民国113年08月22日)之
五年期新台币IRS利率1.7325%+固定加码利率2.7675%),按每股发行价格计算,
又五年期新台币IRS利率将于发行日起满五年六个月之次一营业日及其后每五年六个月
重设。利率重设定价基准日为利率重设日之前二个台北金融业营业日,利率指标五年期
新台币IRS为利率重设定价基准日台北金融营业日上午十一时依路孚特(Refinitiv)
“TAIFXIRS”与“COSMOS3”五年期新台币利率交换报价上午十一时定价之算术平均数。
若于利率重设定价基准日无法取得前述报价,则由本行依诚信原则与合理之市场行情
决定。(补充)
(3)股息发放:本行年度总决算如有盈余,除依法提缴税款及弥补累积亏损、提列法定
盈余公积,及提列或回转特别盈余公积后,就其余额优先分派特别股当年度得分派之股
息。本行对于特别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权,倘因年度决算无盈余或盈余不足分派特
别股股息,或因特别股股息之分派将使本行资本适足率低于法令或主管机关所定最低要
求或基于其他必要之考量,本行得决议不分派特别股股息,特别股股东不得异议。所发
行之特别股为非累积型,其未分派或分派不足额之股息,不累积于以后有盈余年度递延
偿付。乙种特别股股息每年以现金一次发放,于每年股东常会承认财务报告后,由董事
会订定基准日支付前一年度得发放之股息。发行年度及收回年度股息之发放数,按当年
度实际发行天数计算,所分配股息将认列于股利凭单。
(4)超额股利分配:乙种特别股除依前述所定之股息率领取股息外,不得参加普通股关
于盈余及资本公积为现金及拨充资本之分派。
(5)乙种特别股收回:本行得于发行届满五年六个月之次日起,于经主管机关同意后,
随时按原实际发行价格,收回全部或一部分之特别股。未收回之特别股,仍延续前开
各种发行条件之权利义务。于乙种特别股收回当年度,如本行股东会决议发放股息,
截至收回日应发放之股息,按当年度实际发行日数计算。
(6)剩余财产分配:乙种特别股股东分派本行剩余财产之顺序,除依“银行资本适足性
及资本等级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发生经主管机关派员接管、勒令停业清理、清算时,
乙种特别股股东之清偿顺位与普通股股东相同外,乙种特别股分派本行剩余财产之顺序
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且与本行所发行之各种特别股股东之受偿顺序相同,惟次于第二类
资本工具之持有人、存款人及一般债权人,但以不超过发行金额为限。
(7)表决权及选举权:乙种特别股股东无表决权及选举权,但于特别股股东会或涉及
特别股股东权利义务事项之股东会有表决权,得被选举为董事,于特别股股东会有表决
权。
(8)转换普通股:本行发行之乙种可转换特别股自发行之日起算一年内不得转换,届满
一年之次日起,可转换特别股之股东得于转换期间内申请部分或全部将其持有之特别股
依壹股特别股转换为壹股普通股之比例转换(转换比例为1:1)。可转换特别股转换成普
通股后,其权利义务与普通股相同。特别股转换年度股息之发放,则按当年度实际发行 
日数与全年度日数之比例计算,惟于各年度分派股息除权(息)基准日前转换成普通股者
,不得参与分派当年度之特别股股息及之后年度之股利发放,但得参与普通股盈余及资
本公积之分派。(补充)
(9)本行以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时,乙种特别股股东与普通股股东有相同之新股认股权。
15.本次增资资金用途:用于收回甲种可转换特别股。
16.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113/09/04
17.最后过户日:113/08/30
18.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3/08/31
19.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3/09/04
20.股款缴纳期间:
(1)原股东及员工股款缴纳期间:113/09/09~113/09/13
(2)特定人股款缴纳期间:113/09/18~113/09/24
21.与代收及专户存储价款行库订约日期:113/08/22(补充)
22.委托代收存款机构:联邦商业银行内湖分行(补充)
23.委托存储款项机构:联邦商业银行通化简易型分行(补充)
24.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案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13年8月1日金管证发字第1130350310号函
申报生效在案。
(2)除权交易日:113/08/29
(3)甲种可转换特别股停止转换期间:113/08/12(最迟请于113/08/08前至证券商提出
转换申请)~113/09/04
(4)本次现金增资发行乙种可转换特别股拟向台湾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
作者: Wolverin5566 (月工月工犭良)   2024-08-22 19:55:00
网银却要临柜办帐户
作者: mcgrady12336 (悼念钟吉伯伯...)   2024-08-22 20:04:00
现在发行哪拼的赢美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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