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5sr01_1
1.事实发生日:111/05/09
2.公司名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公告本公司暨主要子公司111年4月份自结合并税后盈余相关资讯
(未经会计师查核)
公司名称 单月税后盈余 累计税后盈余 累计每股税后盈余
新光金控 11.16亿 45.78亿 0.32元
新光人寿 6.60亿 23.61亿 0.33元
新光金保代 0.05亿 0.25亿 24.96元
新光银行 4.98亿 19.19亿 0.40元
新光投信 0.03亿 0.14亿 0.34元
元富证券 -1.29亿 -2.53亿 -0.16元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公司及子公司新光人寿未适用人身保险业外汇价格变动准备金机制之累计4月
税后每股盈余(EPS)分别为1.08元及1.89元。
4月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