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所得税法第 66-9 条
仅对营利事业当年度未分配盈余加征百分之五营利事业所得税
且目前暂缓课征证券交易所得税
相较于所得税法第 15 条规定
个人股利所得税率为 -8.5% ~ 28% (外资固定为21%)
对于管理层、持股大户、外资来说,不是应该透过股票回购比较有利吗
就财报面来说
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公报第三十号财务会计准则公报
如果股价低于净值可以回补资本公积
如果股价高于净值则借记保留盈余
对财报来说都是正面的
为什么台股不像美国一样流行股票回购呢
是因为大部分人都当作定存吗
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