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投保中心受理乐升案求偿

楼主: qxxrbull (XPEC)   2016-09-08 11:53:51
※ 本中心即日起受理百尺竿头公开收购乐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案参与应卖而受损害之投资人求偿登记
百尺竿头数位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收购乐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未能履行交割乙案,财团法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下称本中心)为保障投资人权益,拟以下述方案一及相关法条为基础,即日起受理与百尺竿头成立收购契约之应卖投资人委任求偿登记,办理民事求偿事宜。
另有关本案可能之追诉方案说明及风险告知如下,投资人于填具百尺竿头公开收购乐升普通股违约不履行案求偿表前,请先详阅下列内容,并自行斟酌相关风险后,再决定采何方式处理:
方案一、投资人若授与诉讼实施权予本中心:
(一)本中心前曾就某公司迟延给付股利案受理投资人授与诉讼实施权并提起团体诉讼,惟经最高法院判决以该案不具公益性,且请求给付股利及尚未领取股利所受损害,非属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法(下称投保法)第28条规定得授与诉讼实施权之范围,而遭判决败诉确定,若依此实务见解,本件将有迳遭法院以不合程序要件为由予以驳回之风险,届时投资人恐须自行提起诉讼并进行相关法律程序。
本中心就前揭判决见解实有不服,且考量本件百尺竿头违反证券交易法及公开收购相关规定而未支付价款之行为,实已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及投资人权益,具重大公益性,故属证券事件,有投保法第28条之适用,而仍得以投资人授与诉讼实施权并提起团体诉讼之方式,为受害投资人主张权益,惟此一主张仍须视承审法院是否认可。
(二)本中心已拟具相关书表,将代投资人转交催告暨解除契约函予百尺竿头,并于所定催告期限到期、原公开收购契约解除后,依投保法之规定,提起团体诉讼请求百尺竿头依证券交易法及民法等规定负相关损害赔偿责任;惟此一损害赔偿之请求及数额,仍须视法院是否认可。
方案二、投资人若认为授与诉讼实施权予本中心将可能有遭判决败诉之风险,亦得于下列二主张中择一,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权时效为15年):
(一)自行解除系争公开收购契约,并向百尺竿头请求相关损害赔偿:
投资人得自行将催告暨解除契约函送达至百尺竿头,并于所定催告期限到期、原公开收购契约解除后,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如以百尺竿头所在地为新北市板桥区认定,则系向新北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百尺竿头依民法第260条等规定负原契约履行利益之损害赔偿责任;惟损害赔偿之请求及数额,仍须视法院是否认可,本中心将于网站上提供起诉状范本供投资人参考,惟诉讼及执行等相关程序,均须由投资人自行或委任律师办理,诉讼费用亦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二)不解除契约,而诉请百尺竿头给付每股新台币128元之收购价款:
投资人须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惟此一请求仍须视法院是否认可,且百尺竿头可能仍拒绝履约或提出同时履行抗辩,相关程序均须由投资人自行或委任律师办理,诉讼费用亦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如投资人欲授与诉讼实施权予本中心办理民事求偿事宜,请符合资格之投资人尽快备妥文件并填具表格,于105年9月20日前寄回本中心,以便统一办理,详情请查询本中心网站(http://www.sfipc.org.tw),如有任何疑问,请电(02)2712-8899洽询。
http://www.sfipc.org.tw/WebLoadFileUse.ashx?L=1&SNO=/G+eGJ4ADO7liJbXPEHioA==
乐升(3662,百尺竿头公开收购违约不履行).pdf
备注:
投保中心现在接受这个案子了
虽然不知道真的求偿成功的机会有多大
但是有买的人记得上网去填 不填白不填
9/20受理登记截止日
作者: andyyeh20237 (安)   2016-09-08 17:27:00
楼上多念点书再出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