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彰银释股案告赢财政部 台新金可望取回经

楼主: nnz938 (阿祥)   2016-04-27 14:23:26
请问一下“地方法院判决财政部不得妨碍台新金指派法人取得彰银股东席次”
不得妨碍指的到底是什么?
财政部推出自己的人选,或者是支持其他大股东提出的人选算是妨碍吗?
如果这样算妨碍的话,是不是财政部只能支持台新金所提出的人选呢?
※ 引述《HuHuAnn (Hu)》之铭言:
:
作者: endlesskarma   2016-04-27 16:48:00
楼上没搞清楚,主文向将来也有效,不是一次性主文也只说台新是最大股东即可,未要求过半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6-04-27 18:27:00
也就是台新只要是最大股东,财政部就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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