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关于疑似代操疑云

楼主: ninmit (silent all the years)   2014-07-19 16:59:27
各位好,
我是财金法律小组小组长 ninmit, 当然, 由于身分缘故, 我不能说我是一个站在前面
一点的乡民, 我应该是属于那个一直放屁的墙头草两面倒的 "大人" .
(希望推嘘箭头文中不要出现 "大什么大" 等等的台词... Orz)
先和各位报告一下我个人处理此事的经过.
经 h 板友检举, 并经贵版的 e 板主附议, 我在很快的时间 (??) 看完贵板的讨论文章后,
我认为这是一个紧急事件, 所以, 在没有给 a 板主任何答辩的空间前, 我迳自决定将
a 板主 停权.
但, 我的处理本身错误的地方是 - 我并没有给 a 板主任何答辩空间, 这个违反程序正义.
惟, 诚如 h 板友在检举文中所引用的国家研究院公告:
"开板开设目的若有涉及金钱往来, 使用者须自负法律责任; 若有营利行为发生, 则从严
处理. "
"管理者 (板主以上) 若有上述情事, 则报请站方处理. 若发生上述事件在国家研究院内,
则由群组长以上之单位处理. "
我决定对 a板主停权, 是引用 h 板友引用国家研究院公告中的 "从严处理" , 另外再加上
e 板主的推文, 所以决定裁定停权处分.
前文中有板友推文说, 我敢放话等等事宜, 和各位报告, 我是一个大鲁蛇, 我一点都
不敢放话呀... Orz
最近到处被人钉的很惨 - 我们家老板想不开, 想看有没有机会成为 F-XX, 现在正在漫长
的一加二年的财务报表审查期, 第一年就已经把我整的头昏眼花, 内控, 税务, 社保,
只要台湾发生任何一件事, 伟大的会计师事务所 (重点是, 一个是同学, 一个是学弟)
及其所属的查账同仁就语重心常的和我说, ninmit, 这个要赶快做呀, 不然我到时候钉到
让你花疯...
我真的没敢放话啦, 真的只是一个大大的鲁蛇...
以上, 只是和各位报告关于这个决定的过程, 请各位板友知悉.
最后, 希望有买股票的板友都赚钱.
希望当乡民并且赚钱的财金法律小组小组长
ninmit
作者: realatlantis (Paul)   2014-07-19 17:00:00
看不太懂 总之 大家赚前
作者: dichotomyptt ((  ̄ c ̄)y▂ξ)   2014-07-19 17:01:00
@@
作者: AriaPokoteng (绒绒<3)   2014-07-19 17:17:00
辛苦了
作者: AdamHuangNew (七彩韧鱼兄弟威力加强版)   2014-07-19 17:50:00
有人在你眼皮下大便 不严一点 对吗?
作者: kanyewest927 (bicyclego)   2014-07-19 23: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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