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连结:
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40122/KIT3413UTGZ6Z.shtml
2.内容:
证交所召开董事会,修改营业细则,其中针对TDR有最新规定,未来台湾存托凭证(TDR)在
外流通量不足,将不再遭到强制下市之处分。
董事长李述德指出,过去TDR成交量因流通量不足,证交所祭处分要求下市,若未强制规
定,这些TDR仍可在市场上交易,且未因流通不足而影响相关股东权益。
李述德表示,证交所董事会针对此事进行讨论,参考几个国家做法,都未发现有强制下市
的规定,因此进行业务检讨,决定修改条文,以避免干扰TDR市场发展。
李述德指出,考量TDR属于跨境商品,流通余额受市场与两地景气环境变化而有增减情况
,并非公司财务、业务有问题,因此不该做为强制终止上市之条件,证交所召开董事会,
删除营业细则第50条之 3 ,关于TDR流通量不足达一定标准及期间终止上市之规定。
李述德强调,董事会通过后将把相关修正草案送交主管机关,待金管会核准后就会正式实
行。
自2012年以来,包含万宇科、旺旺、联合环境等,都因TDR流通量不足而被迫下市,其中
联合环境是最后一档因流通量不足下市之TDR,预计1/28终止交易,李述德表示,由于目
前条文仍未获主管机关通过,因此联合环境TDR下市案仍依规定办理。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
流通量 (存量) 条款真的是奇怪的反淘汰条款
也因为这条只要 TDR长期折价产生兑回套利时,在台筹码逐渐
流出之后,就面临下市的命运。反之若长期溢价才能够有效留
住筹码。
而兑回原股是所以持有人的权利,而增发 TDR是公司派与大股
东的权力,也因此较容易形成单向的套利,而不容易维持双向
平衡。
此外存托机构的收费大多是以凭证数目来收,因此每股价值也
大大影响成本占比。例如假设兑回收费是每股 0.5元,因此当
股价是50元还是 5元会让成本差占比10倍。
此外若兑回原股并委托信托机构出售,费用皆由原凭证持有人
吸收,而结算汇率和出售价格皆为黑箱,且出售到收回台币现
金期间不定,有存托机构操作空间。所以真要进行套利你海外
要有券商才有实行的可能性。
此外分派盈余时的现金股息或股票股利信托机构多有相关收费
,且有汇兑差价风险。
下市时,除非有海外券商帐户可持有原股,不然一般散户将面
临存托机构出售的价格风险与相关费用。不离不弃被当盘子。
在以上这些问题之下, TDR有投机功能但投资价值大大减损。
反应慢好几拍之下,又有谁敢长期投资 TDR并维持存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