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博达案不解?

楼主: cpf0119 ( )   2013-08-06 01:55:27
※ 引述《coolgigi (markus)》之铭言:
: SORRY, 这家公司是陈年旧案也下市了
: 我正在看博达的掏空手法
: http://aca.cust.edu.tw/pub/journal/35/35-06.pdf Page.16~17(P.97~98)
: 以法国兴业的CLN案为例
: 博达先成立一家人头公司North Asia(北亚)
: 用这家人头公司以发行CLN为名向法国兴业银行取得8500万美元贷款
: 在此同时博达用其他家造假营收的客户 以归还货款为名汇进菲律宾首都银行博达帐户
: 让博达应收帐款下降 博达再以这笔8500万美元指定首都银行买进兴业发行针对北亚
: 发行的CLN. 博达和首都银行签约这笔存款不能动用 若北亚或博达发生违约, 则首都银
: 有权直接提领这笔存款 再把CLN还给博达
: 但是我不能理解的是...内容提到博达虚增现金部位, 但实际上这8500万不能动用
: 可是在博达买进CLN时 不是这笔钱就支付给兴业银行了吗? 兴业才能再把这笔钱付给
: 北亚. 怎么会博达帐面上还有8500万? 还是作者写错了, CLN名义上是首都银买的
: 只是博达同时签约承诺这件事?
一般造假手法之一是用应收帐款借款
把营收虚增的应收帐款 转成不可动用的现金
博达案特别的地方在于, 他利用当时衍生性金融工具公报根本没有规定的漏洞
做成上述方式的"变种"
只是加入衍生性金融工具让它更加复杂
所以8500万的流向是这样的:
1.8500万 => 子孙公司
2.子孙公司偿还博达之应付款 (博达应收帐款减少 现金不变 金流异常[钱没流进来])
为了修正金流异常 所以他们有之后的动作:
3.以8500万存款"担保"叫首都银行购买 CLN,
4.北亚再以CLN"担保"向兴业银行贷款8500万.
于是 帐面上就有2笔8500万
一笔锁在首都银行不可动
一笔用8500万担保之CLN向兴业银行再贷8500万
后面资讯不足, 应该结果会变成
(博答应收帐款减少 现金增加 金流正常)
我没去查博答怎么做, 但依他们的做法应该是要这样的结果
有错请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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