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情报] 法意对蓝玉事件最终声明:专心去交易吧~

楼主: kyc780516 (老皮嫩肉)   2013-06-27 22:52:49
※ [本文转录自 Trading 看板 #1Hp4fLMl ]
作者: PHIGROUP (PHI) 看板: Trading
标题: [情报] 法意对蓝玉事件最终声明:专心去交易吧~
时间: Thu Jun 27 22:21:07 2013
图片众多,欲观看者请前往http://www.wretch.cc/blog/phigroup/16560355
最近的行情很大,法意实在没有时间跟奇奇怪怪的人瞎起閧。
其实这件事一直延烧至今我们感到相当遗憾,法意PHIGROUP一直以“专业”、“诚实”、
“正直”自许,提供给大众许多我们研究金融市场的成果及对趋势的看法,但总是有人一
直怀疑我们,而否认我们所作的所有努力,一直质疑我们的交易能力,我们也花了额外时
间说明,提供真实获利超过3700点的对帐单,甚至大陆的真实对帐单:
回应声明(一):获利超过3700点的真实对帐单
http://www.wretch.cc/blog/phigroup/16560412
回应声明(三):程式交易在大陆的实际对帐单-仅三个帐户即获利超过百万人民币
http://www.wretch.cc/blog/phigroup/16560521
以及对MultiCharts程式交易示范程式的绩效不同进行说明,MultiCharts的客服也回应的
相当清楚如下面连结:
http://www.multicharts.com.tw/dis/dis_Content.aspx?rd=1&D_ID=2&SN=13331
http://www.multicharts.com.tw/dis/dis_Content.aspx?rd=1&D_ID=2&SN=1904
http://www.multicharts.com.tw/dis/dis_Content.aspx?rd=1&D_ID=2&SN=12655
http://www.wretch.cc/blog/phigroup/16560489
http://www.wretch.cc/blog/phigroup/15342221
但无奈还是有网友刻意曲解,在网上对此事进行懒人包整理,但通篇充满情绪性及暗示影
射的字眼,实在令人遗憾,我们认为我们还是有必要再次做最后的澄清,让网友自行判断
,以求公允,在此期间,很感谢网友的来信支持与鼓励,在此一并答谢。
再次声明,我们提告蓝玉的罪名是公然侮辱及诽谤罪,而目前不起诉的结果我们认为或许
仅是检察官认为蓝玉一个外行人在看到数据不同时,提出怀疑是合理的。
"不起诉不代表法意没有获利的程式(法意已经提出获利超过4300点的真实交易记录对帐单
),况且法意已经提出再议,不代表蓝玉一定无罪。
蓝玉尚未向我们求证即大肆谩骂,是我们所不能接受的,在过去已有多起案例可供佐证,
如:
一、台大女教授骂同事废物 被判拘役10天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2/today-so7.htm
二、骂员工“废物” 男判拘赔6万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226/34729944
我们对此一不起诉书结果感到遗憾,”我们已经提出再议,尚有诉讼案件正在进行”。其
它任何仿效蓝玉行径的人,我们一定会持续采取法律途径捍卫我们的名誉,周旋到底。无
论后续结果如何,我们都已经证明了我们是有能力写出稳定获利的程式,本着PHI精神的
团队。
我们已经把所有事情回应清楚,该回应的已经回应,剩下的就交由理性的网友自行判断了

最后,如连结:http://goo.gl/xsUPO
引述蓝玉所言:“因为我自己就是一个神经病,而且我在精神病院住过一段时间”
引述蓝玉所言:“我还因为太符合上述情况了,还去精神病院住过24天”
引述蓝玉所言:“想当年我在精神病院的时候,就有一个心理师来辅导我”
引述蓝玉所言:“想当年我意志就超坚定的,住在精神病院的时候闲来没事就找精神科医
师来辩论”
推荐拥有国家认证咨商心理师资格
作者: Orilla   2013-06-27 22:27:00
难道连法务部门也要下单?
作者: blackboom   2013-06-27 22:33:00
我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奇奇怪怪的人
作者: windwind (滔滔江水只取一瓢)   2013-06-27 22:35:00
“专业”、“诚实”、“正直” 的法务部门
作者: mqqm ( )   2013-06-27 22:51:00
重复鬼打墙,答非所问,毫无重点的重点。
作者: mqqm ( )   2013-06-27 22:52:00
拿蓝玉来鱼目混珠,转移焦点,并无拿出实証 証明所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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