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两岸经济协议全文

楼主: makestyle (相信自己所相信的 …)   2010-06-29 16:34:57
1.原文连结:http://tw.stock.yahoo.com/news_content/url/d/a/100629/1/23fff.html
2.内容:
两岸经济协议全文
2010/06/29 15:05 中央社
(中央社重庆2010年6月29日电)第5次江陈会谈今天登场,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和中国海
协会会长陈云林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与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
(IPR),其中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全文如下: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本协议尚待完成相关程序后生效)
序言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遵循平等互惠、循序渐进的原则,达成加强
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意愿;双方同意,本着世界贸易组织(WTO)基本原则,考量双方的
经济条件,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透过
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进一步增进双方的贸易与投资
关系,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标
本协议目标为:一、加强和增进双方之间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
二、促进双方货品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捷的投资及其保障
机制。
三、扩大经济合作领域,建立合作机制。
第二条合作措施双方同意,考量双方的经济条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加强海峡
两岸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一、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实质多数货品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障碍。
二、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
三、提供投资保护,促进双向投资。
四、促进贸易投资便捷化和产业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贸易与投资
第三条货品贸易
一、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货品贸易早期收获”基础上,不迟于本协议生效
后六个月内就货品贸易协议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
二、货品贸易协议磋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关税减让或消除模式;
(二)原产地规则;
(三)海关程序;
(四)非关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贸易障碍(TBT)、食品安全检验与动植物防疫
检疫措施(SPS);
(五)贸易救济措施,包括世界贸易组织“一九九四年关税暨贸易总协定第六条执行协定
”、“补贴及平衡措施协定”、“防卫协定”规定的措施及适用于双方之间货品贸易的双
方防卫措施。
三、依据本条纳入货品贸易协议的产品应分为立即实现零关税产品、分阶段降税产品、例
外或其他产品三类。
四、任何一方均可在货品贸易协议规定的关税减让承诺的基础上自主加速实施降税。
第四条服务贸易
一、双方同意,在第八条规定的“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基础上,不迟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
月内就服务贸易协议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
二、服务贸易协议的磋商应致力于:
(一)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
(二)继续扩展服务贸易的广度与深度;
(三)增进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
三、任何一方均可在服务贸易协议规定的开放承诺的基础上自主加速开放或消除限制性措
施。
第五条投资
一、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针对本条第二款所述事项展开磋商,并尽速达
成协议。
二、该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建立投资保障机制;
(二)提高投资相关规定的透明度;
(三)逐步减少双方相互投资的限制;
(四)促进投资便利化。
第三章经济合作
第六条经济合作
一、为强化并扩大本协议的效益,双方同意,加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合作:
(一)智慧财产权保护与合作;
(二)金融合作;
(三)贸易促进及贸易便捷化;
(四)海关合作;
(五)电子商务合作;
(六)研究双方产业合作布局和重点领域,推动双方重大项目合作,协调解决双方产业合
作中出现的问题;
(七)推动双方中小企业合作,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
(八)推动双方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
二、双方应尽速针对本条合作事项的具体计画与内容展开协商。
第四章 早期收获
第七条 货品贸易早期收获
一、为加速实现本协议目标,双方同意对附件一所列产品实施早期收获计画,早期收获计
画将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开始实施。
二、货品贸易早期收获计画的实施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双方应按照附件一列明的早期收获产品及降税安排实施降税;但双方各自对其他所
有世界贸易组织会员普遍适用的非临时性进口关税税率较低时,则适用该税率;
(二)本协议附件一所列产品适用附件二所列临时原产地规则。依据该规则被认定为原产
于一方的上述产品,另一方在进口时应给予优惠关税待遇;
(三)本协议附件一所列产品适用的临时贸易救济措施,是指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第五目
所规定的措施,其中双方防卫措施列入本协议附件三。
三、自双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达成的货品贸易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附件二中列明的临
时原产地规则和本条第二款第三目规定的临时贸易救济措施规则应终止适用。
第八条服务贸易早期收获
一、为加速实现本协议目标,双方同意对附件四所列服务贸易部门实施早期收获计画,早
期收获计画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尽速实施。
二、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画的实施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一方应按照附件四列明的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对另一方的服务及服
务提供者减少或消除实行的限制性措施;
(二)本协议附件四所列服务贸易部门及开放措施适用附件五规定的服务提供者定义;
(三)自双方根据本协议第四条达成的服务贸易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附件五规定的服
务提供者定义应终止适用;
(四)若因实施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画对一方的服务部门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受影响的
一方可要求与另一方磋商,寻求解决方案。
第五章 其他
第九条 例外
本协议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妨碍一方采取或维持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一致的例外措施

第十条争端解决
一、双方应不迟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就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展开磋商,并尽速达
成协议,以解决任何关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
二、在本条第一款所指的争端解决协议生效前,任何关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
,应由双方透过协商解决,或由根据本协议第十一条设立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适
当方式加以解决。
第十一条机构安排
一、双方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由双方指定的代表组
成,负责处理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完成为落实本协议目标所必需的磋商;
(二)监督并评估本协议的执行;
(三)解释本协议的规定;
(四)通报重要经贸资讯;
(五)根据本协议第十条规定,解决任何关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二、委员
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处理特定领域中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并接受委员会监督。
三、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四、与本协议相关
的业务事宜由双方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联络人负责联络。第十二条文书格式基于本协议所
进行的业务联系,应使用双方商定的文书格式。第十三条附件及后续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及
根据本协议签署的后续协议,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第十四条修正本协议修正,应经双方
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第十五条生效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
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第十六条终止一、一方
终止本协议应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在终止通知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开始协商。如协
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本协议自通知一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终止。二、本协
议终止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就因本协议终止而产生的问题展开协商。
本协议于六月二十九日签署,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四份文本中对应表述的不同用语
所含意义相同,四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货品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及降税安排附件二 适用于货品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临
时原产地规则附件三 适用于货品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双方防卫措施附件四 服务贸易早期
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附件五 适用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的服务提供者定义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董事长 江丙坤 会长 陈云林
3.心得/评论:
互利 … …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2010-06-29 16:39:00
签了ECFA 中国还是不会撤飞弹
作者: SSSLuffySSS (Monkey D. Luffy)   2010-06-29 16:42:00
签了ECFA 中国还是要你夹懒蛋
作者: JACC (JACB)   2010-06-29 17:24:00
签了ECFA 中国还是要你挫勒蛋
作者: nata12 (........)   2010-06-29 17:28:00
天大地大台湾人最大
作者: michaleeeee ( 空)   2010-07-01 12:39:00
ich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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