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tagso:Lemonkai 你放心,一堆人想买,又可以抵税又有固定利息领 06/14 21:30
: → tagso:爽的勒!!! 06/14 21:30
倒不认为主要是因为抵税 而是因为有漏洞导致可以漏税
◎“富人节税巧门关闭 个人持有债券分离课税10%”
2007.04.03 工商时报 王信人/报导
http://tw.myblog.yahoo.com/ur7.tw/article?mid=4447&sc=1
但这个漏洞已经被补起来了
所得税法第14条之1业经总统在2007年7月11日公布,13日起实施,个人持有公债、公司
债及金融债券的利息所得,自96年1月1日起改采分离课税,于按10%税率扣缴税款后不
再并计个人综合所得总额,也不适用储蓄投资特别扣除的规定,个人于办理综合所得税
结算申报时,该利息所得的扣缴税额也不得自应纳税额中减除。
: → tagso:尤其是可以抵税.....对我有极大诱因 06/14 21:34
: 推 TSAI68:高所得的人买公债好处多,可以降低课税级距,采分离课税 06/14 21:44
: → TSAI68:公债用途多且有利息,对于持有期间少的人也可以利用 06/14 21:46
: → TSAI68:不能抵税但一定可以节税 这是基本常识 一一””我有客 06/14 21:47
节税的说法可以成立的 不过,认真去算的话,实在是九牛一毛,
例如我们假设板友t有一亿元现金
放在银行 以利率很高的台银来说 现在的牌告利率 三年定存的年利率也不过2.805%
(忽略大额定存利率更低的问题)
一年增加280万左右的利息 扣掉27万扣除额 约253万
再假设板友t想尽办法 所得税率还是落在40% 即是说需要缴100万的税
全部丢公债的话 假设利率跟定存差不多 而税率是10%
所以最后的节税效果 253*40%-280*10% 约为73万
一亿的钱,放了一年只增加丁点的利息 为了节税买公债也没省下多少
还宁愿拿来借人作公关或开公司比较快吧?
: 推 tagso:.......我应该是高所得的人 .... 06/14 21:47
: → TSAI68:户就是会买公债的人 Q Q 06/14 21:47
: → lemonkai:楼上的刚刚google一下 没有资料说可以降低课税阿 06/14 21:48
: → tagso:我每年从公债孳息不用课税,买卖也都不用课税 06/14 21:48
公债利息要扣税 10% 在领息就扣了 所以可能没察觉
手续费的确是免费的
: → TSAI68:tagso...那你买中华电信可以要补不少税QQ” 06/14 21:48
: → yongqing:t大缴税都缴到几趴了啊? 06/14 21:48
: → lemonkai:买公债的 大多是很老的大户..那些定存族 06/14 21:49
: → tagso:钱存在银行只有27w 免税额,但是公债就不用 06/14 21:49
: → yongqing:公债最低要多少钱才能买? 06/14 21:50
: → tagso:这不算抵税吗?.....或许我跟你定义有差距..... 06/14 21:50
不算抵税
前文写得很清楚 “该利息所得的扣缴税额也不得自应纳税额中减除”
: → tagso:我是没作什么投资呀..... 06/14 21:54
: → tagso:TASI68 答对了!!! 的确保险我们爱的要死 06/14 21:55
保险也节不了什么税 最低税赋制已经把洞补掉了
(ps. 最好别相信保经说投资型保险可以像寿险一样有节税效果,
而且寿险现在也没这么爽了)
根据所得基本税额条例规定,最低税负制施行后所订立受益人与要保人非属同一人的人寿
保险及年金保险,受益人受领的保险给付,需纳入个人最低税负的基本所得额,与其他应
税所得合并计算。
当全年所得额达到600万元门槛者,人寿保险给付就要课征最低税负。
财政部对个人保险给付课征最低税负时所订下的但书规定。也就是当保险给付的性质属于
“死亡给付”,且“全年合计数在新台币3,000万元以下”时,取得保险给付的受益人,
不必申报最低税负。
保险法所指的“人身保险”共有四种,包括: 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与伤害保险
。所得基本税额条例纳入计算最低税负的保险种类却只有两种,即人寿保险与年金保险。
: → lemonkai:那看来...那些去买私募基金的大户因该多学学妳 06/14 21:56
: 推 TSAI68:在下客户许多年利息超数二十七万数倍,所以会关心他们QQ 06/14 21:57
: → lemonkai:tagso海外投资是不课税的 06/14 22:05
: → yongqing:不是说过一阵子海外投资要课税了? 06/14 22:06
海外所得也快纳入税基了 不过我认为根本就抓不到
可以google一下或找tax版,限于版面仅节录
立院三读通过最低税负制 海外所得纳入税基
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所得基本税额条例”,即最
低税负制,个人海外所得纳入课征范围,但授权行政院最迟于民国九十九年实施;个人课
税所得额门槛为新台币六百万元,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企业课税所得额门槛为两百万元,
税率为百分之十到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