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 一早就看到这新闻
2009-05-29 中国时报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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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歌手黄湘怡在台湾开设蛋糕店,违反加盟特许经营协议,
遭蛋糕专卖店在星提诉应支付罚款,但黄湘怡迟不付款,遭法院判决破产。
本案原告的蛋糕专卖店也在台湾提出类似诉讼,指控黄湘怡涉嫌违约,
全案仍在法院审理中。
根据新加坡法院资料,Awfully Chocolate巧克力专卖店为特许经营授权商,
黄湘怡是获得授权的加盟商,双方于2006年签下特许经营协议,
但隔年7月AwfullyChocolate终止这项特许经营权,
并控告黄湘怡的公司违反特许经营协议。原告获得胜诉后,
要求身为担保人的黄湘怡应支付22万4000新元。
本案在新加坡初级法院去年裁决后,黄湘怡迄今都没有支付款项,
所以AwfullyChocolate今年1月再度对黄湘怡发出法定追债信追讨欠款,
黄湘怡因未按规定于收到追债信的21天内清偿欠款,
Awfully Chocolate于追债信发出的三个月后,
在4月23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黄湘怡破产。
截至当天,加上利息,这项欠款已经增加到24万9000新元(约新台币560万2500元)。
新加坡高等法院于5月21日开庭审理本案,但黄湘怡委任律师以刚接下案件,
希望延后审理,但遭原告委任律师反对,最后法院判决黄湘怡破产。
根据新加坡初级法院的裁决书,黄湘怡不仅要支付欠款,也须遵守特许经营协议,
包括她和第三者,不得使用Awfully Chocolate的机密进行任何类似商业活动,
也不能独自或与第三者在两年内,在台湾或其他地方成立公司,
直接间接与Awfully Chocolate竞争。
但黄湘怡被指控在台湾继续从事相关生意,涉嫌违约。
黄湘怡的委任律师邹天齐告诉“联合早报”,今天将会向法院申请暂缓破产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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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后还有巧克力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