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条中,刑法第 268 条:
意图营利,供给赌博场所或聚众赌博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九万元以下罚金。
开发是“意图营利,供给赌博场所”……
现行法条是在民国 108 年修正的。
以前的版本是:
意图营利,供给赌博场所或聚众赌博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三千元以下罚金。
旧版只罚三千,新版提高到九万,看来政府要重点查缉了……
作者:
lnyan (囧rz)
2019-12-31 17:54:00罚金从台币变美金的概念
其实只是修正后把各种旧条文罚金乘上30倍 不单这条
作者:
iq1000x (台串彭于晏)
2019-12-31 18:58:00我还没听过有人面试分享说博弈公司不是自称不营运不碰金流的这么刚好上新闻被抄的都没人面过
作者: cavsforever (BELIEVELAND) 2019-12-31 22:14:00
我聚赌顶多罚三千
作者:
neo5277 (I am an agent of chaos)
2018-01-02 00:55:00不要送帖子给我我没空去
作者:
VVll (李奥纳多皮卡丘)
2018-01-02 19:01:00开发不是提供赌博场所, 营运才是
作者:
tgyhuj01 (cloud)
2018-01-03 08:55:00所以制毒跟卖毒的也这样区别吗~
作者:
sppo55 (sppo55)
2018-01-07 06:50:00一堆乱比喻,拿刀可以切菜也可伤人,制造菜刀人有罪?
并不是好嘛 条文又没写得很艰深难读,这样也可以解读错误前一篇倒数3段就很明显是完全在台经营,不要看一半乱发想主机甚至课服在台就是经营性质,有很多干脆招人去东南亚另一个类似性质但可经营的就期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