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辈们好,我目前在一家制作网站的公司
本来我们有一个客户A, 过去委托我们制作网站以及维护.
但今年他们决定自行维护,因此跟我们要了网站原始码
我们公司也无偿提供了网站原始码给对方。
但对方后续请的软件公司没有办法顺利架设我们给的网站.
最近一直打电话来说,我们有漏给程式码,导致他们无法使用网站.
我们也透过实体或云端的方式将原始码提供给对方,
但他们就是架不起来,最后甚至扬言提告.但我不知道他可以告什么?
因为我们公司之前与他们的合约上,并没有就原始码的归属有约定.
我查了些网络资料,如果事前并未约定的话,
原始码的著作权应该还是属于我们公司。
因此我们公司理论上是可以不用无偿给予不维护的客户网站原始码.
想请问各位前辈,我这样的理解是正确的吗?
还是说客户付钱制作网站,一旦不维护我们就一定要将原始码交出?
先感谢各位前辈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