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yc5116 (累人啊....)
2016-05-10 21:27:26※ 引述《NDark (溺于黑暗)》之铭言:
: 的原因避开了管理及工程的检验。其中的一些甚至应该烧掉,埋葬,用巨石镇压,然后把
: 这个警告刻在石头上:天真地过分简化管理,...
: Agile became a brand-name, with marketing hype. It therefore became subject
: to the rules of all such hyped products....
: 敏捷已经变质为一个招牌,还是一种行销的炒作。它只是波潮流所推送的产品中的品项。
这段文章还好啦(没看本文,只看节录)
主要不就是理想和现实间的差距吗
理想,也就是敏捷开发,这个idea很好,也有很多书在提倡
可以参考这本书 http://goo.gl/zYTckv
书的后面提供了一个失败和成功的例子
就像信仰一样,大家都希望人心向善,世界大同,但是理想和现实总是很差距
有很多要妥协的
敏捷开发很好,重构很好,可是schedule很赶
没时间好好思考,copy paste功能弄出来再说,先求有再求好
design pattern很好,但是没事用继承这种高超手法干么,明明有比较简单的作法
(我有听过前同事这样讲....)
写测试程式很好,但是schedule很赶,先求有再求好
总之就是先求有再求好了,不过事后通常不是因为懒或是code太难懂
反正也不会出错,就先放著,累积久了就变烂code了,相信大家都有经验
理想很好,但是没考虑到实务上的状况
有改动就有风险,跑好好的地方为什么要改,一定会有人这样想
更何况,要量化出怎样才叫好的开发是很困难的
敏捷开发很好,但是你要如何拿出数据说服别人??
举一个我个人的想法(不过也只是单方面的看法XD)
我觉得姑且不论任何写作方式,只要能作到三个大方向,大致上code不会烂到哪里去
1.命名精确,不要出现a1,a2等等的名称
2.每个函式控制在200~250行内
3.括号的层数控制在三层内
e.g if
{
for
{
if
{
}
}
}
我觉得这很基本,离敏捷开发也还谈不上,但实务上要完整实现就不知道要等多久了
so~实务离理想还太远了,一步一步来嘛,你要求一步到位下场就是没人认同
呼应一下这句,敏捷已经变质为一个招牌,还是一种行销的炒作。
至少面试拿来嘴砲是很有用的
同样的道理,"当责"这名词不也一样吗,观点很好
但想要一步到位,科科,当你去死~
作者:
NCUking (中大王)
2016-05-10 21:30:00函式200行? 你是认真的吗?
200行的code一定有办法再拆函式出去 除非你写组语XD
楼主:
tyc5116 (累人啊....)
2016-05-10 21:35:00有可能行业别的关系吧,我常看到动辄1~2000的函式...再拆当然还可以阿,但是...我觉得还是一步一步来会比较好
作者:
NCUking (中大王)
2016-05-10 21:39:00说design patterns是搞继承的那位 根本是不懂装懂XDDD
楼主:
tyc5116 (累人啊....)
2016-05-10 21:44:00我觉得design pattern是教你如何善用继承和聚集的特性前同事的说法某种程度也不能说是错
作者:
johnny94 (32767)
2016-05-10 21:49:00Class 200 行还比较可以理解...函式 200 行是怎样
突然想起交大某教授聊天时提到曾接手过印度人写的13层if波动砲 仔细想想200行好像也还算能接受的范围(远目)
作者: manaup 2016-05-10 21:56:00
个人的括号层数可以忍受到六层 毕竟还要try-catch
作者:
ns1234 (FAR)
2016-05-10 21:56:00我无法接收一个function超过200行。。这种一定都是可以再拆解的。。
作者: manaup 2016-05-10 21:59:00
没有重复code的情况下 单函式3000行我可以
作者: rpdef9969 (在键盘上放羊) 2016-05-10 21:59:00
2跟3应该存在弱关联...像3F说的那样处理,再加上guard clause观念去检视 ifelse flow巢状层次可以有效约束。
楼主:
tyc5116 (累人啊....)
2016-05-10 22:10:00200是我认为不搭配辅助方式(画图,下断点,etc)仍然能容易理解的范围,不过看大家反应似乎还是很难接受XD
作者:
Ekmund (是一只小叔)
2016-05-10 22:26:00我看过不少破500 还有几个破千的...该说幸运吗 Orz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6-05-10 22:30:00拿过一个因为行数太多一支档案放不下只好写成两支的Y
作者: dnabossking (少狂) 2016-05-10 22:45:00
新手的看法,所有的'好'设计,都是为了分离(解耦)
作者: rpdef9969 (在键盘上放羊) 2016-05-10 23:12:00
设计模式原则是聚合优先于继承
200行当上限我可以接受 当下限我实在不行 XD是控制在0~(200至多250)行内 还是控在200~250行内啊?
一个function两千行通常看到都是那种Thread function里面switch case 到欲罢不能那种..,每个case又不太大
作者:
y3k (激流を制するは静水)
2016-05-11 07:08:00一直跟schedule妥协只会让不懂管理的人爽到 以为只要押schedule事情就做得出来 结果就是愈做愈烂 我的话都一定会讨论一下反正我很努力了 如果赶不出来一定是schedule的问题(?
楼主:
tyc5116 (累人啊....)
2016-05-11 09:01:00schedule很重要阿,一定要以它为主,不过如果常常都不合理就该换间啦,在那撑干么?
作者:
Argos (Big doge is watching u)
2016-05-11 09:17:00这里好像没见过什么世面齁 前公司单函超过1000的满地都是不过这种世面 不见也罢 QQ
作者:
ssadow (ssadow)
2016-05-11 09:24:00通常不是要一次到位 只是想要为将来保留修改空间
哦哦哦,都是没看书的人。主席说10行就够多的了。还200呢。打到死就是一个function 20行。没听主席讲的。
作者:
csfgsj (切割对半)
2016-05-11 16:52:00作者:
typepeter (∵Peter∴笑点)
2016-05-11 17:55:00看作品看赚的钱才是重点 不幸的,跨国大公司都重视软工程式写难维护难懂 太长无法除错 所以才有软工一说
作者:
bobju (枯藤老树昏鸦)
2016-05-11 22:02:00200行还好吧? 一堆open source的函式恐怕都不止这个数.
作者:
typepeter (∵Peter∴笑点)
2016-05-12 02:12:00有空去看看google Facebook apache 等公司的程式码ptt打笔仗很简单 不如省下来去学习强者写程式 多赚钱难怪国外都上太空台湾还在杀猪公 连大陆都屌打我们说到这个 有没有听过ibm yahoo 程式和技术也去看看吧
作者: storyn26383 (贩卖机) 2016-05-12 05:54:00
我有维护过单档上万行的 PHP………
典型见树不见林,整天强者挂嘴边。他们有多重视软工?@typepeter期待你的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