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ram (saram)
2016-05-09 02:14:00台湾的小企业一向走取巧路.他们面对工资政策采取巧变.说给三万元.事实上只是22K.但是让你在错觉上领三万.而那八千元是你额外加班(超过240工时)所得.而传统上台湾人爱面子,对别人声称自己月入三万.这样造成了多重误解.在台湾工业起飞阶段,就有厂商把本薪与加班费等分开算.征人时强调月收入几元.但那并非本薪(俸).你要想领那么多一定要论班或加班.否则你连工作都保不住了.厂商考虑是订单有出货时限压力,和经营的利息负担(以往利息很高的)所以他一定要把一个人当1.5人来运用.但是应征的人知道这个,他没有选择余地.后来就出现了长工时的文化了.其实这没有欺骗的问题.是员工事先清楚而认命的.现在市区的机车行都是长时工作,老板与员工一样卖命赚钱.但是消费者的你,不也是满意?(你下班去修车,他在等候你)那修车的员工,谁强迫他?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