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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ilm (名字是...)
2017-03-20 16:28:57http://www.bamid.gov.tw/files/15-1000-3268,c127-1.php
一、目的
文化部影视及流行音乐产业局(以下称本局)为鼓励爱好写作人士从事电视节目剧本之创
作,发掘及培养电视节目剧本编写人才,丰富我国电视节目内涵,特订定本要点。
二、征选方式
(一) 第一阶段:本局就报名之作品中评选出入围作品。
第一阶段报名期间自本要点发布日起至中华民国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七日止。
(二) 第二阶段:本局就第二阶段报名作品中评选出得奖作品。
第二阶段报名期间自入围名单公布日起至中华民国一百零六年七月十九日止。
三、奖励项目、名额及方式
(一) 第一阶段之入围者及第二阶段之得奖者各颁给奖状一面及奖金。二人以上共同入围
、得奖时,奖状各一,奖金均分。
(二) 入围名额及奖金:入围名额由评选小组决定之;入围者,颁发奖金新台币五万元。
(三) 得奖奖项、名额及奖金金额:
1. 优等奖:三名,各颁发奖金新台币五十万元。
2. 佳作:六名,各颁发奖金新台币二十五万元。
前项得奖奖项名额得一部或全部从缺或增加名额。